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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魏彧)爲進一步促進村鎮銀行發展,本市將於10月1日起施行《關於促進我市村鎮銀行發展的意見》,推出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措施,加強金融服務,加快實現“草根銀行”在全市重要鄉鎮營業網點的全覆蓋。
截至目前,本市共成立6家村鎮銀行,預計將於年底前還有兩家完成設立。其中,今年5月底完成改制重組後揭牌的華明村鎮銀行註冊資本5億元,今年底將實現利潤1000萬元。據市金融辦負責同志介紹,未來三至五年,本市將通過支持符合條件的主發起行設立村鎮銀行,支持村鎮銀行在所在區縣示範小城鎮設立分支機構,積極吸納當地民營企業和經濟組織參股村鎮銀行建設標準化民營銀行等措施,補足金融服務的短板,實現“草根銀行”全覆蓋。
本市對新設立的村鎮銀行,在實施差別存款準備金動態調整、再貸款、再貼現等金融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同時,本市還將加大財稅政策的支持力度。對當地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0%的村鎮銀行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其中註冊資本5億元以上的(含5億元),獎勵1000萬元;註冊資本在5億元以下、3億元以上的(含3億元),獎勵500萬元。村鎮銀行新購建自用辦公用房,按其繳納契稅的100%標準給予補助,前三年按其繳納房產稅的100%標準給予補助。村鎮銀行自開業年度起,前兩年按其繳納營業稅的100%標準給予補助,後三年按其繳納營業稅的50%標準給予補助。自獲利年度起,前兩年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的100%標準給予補助,後三年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的50%標準給予補助。
對於村鎮銀行從外省市引進且連續聘用兩年以上的行長、副行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第一次購買商品房、汽車或參加專業培訓的,五年內按其繳納個人工薪收入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給予獎勵,累計最高獎勵限額爲購買商品房、汽車或參加專業培訓實際支付的金額;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汽車或參加專業培訓的,三年內按其繳納個人工薪收入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的50%標準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