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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9月28日電(記者許祖華)西安市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將實行質量保修制度。這是陝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批准的《西安市建築裝飾裝修條例》中的一項規定。
爲進一步規範建築裝飾裝修行爲,加強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管理,保障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西安市建築裝飾裝修條例》中規定,建築裝飾裝修活動應當堅持文明施工、質量合格、安全實用、節能環保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出具質量保修書,正常使用條件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二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爲五年。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建築裝飾裝修施工企業交付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時,應當向居民出具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質量保修書和各類管線竣工圖。
違反條例規定,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由建築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