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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樓倒倒”、“樓歪歪”之後,最近又出現了“樓水水”這個新詞,不幸的是,和前兩者一樣,它是又一個樓市“質量門”的代名詞。
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60年最強暴雨,從市區到郊區,多處低窪地區和路段積水嚴重,昔日繁華城市一片汪洋,交通被迫中斷,甚至還有25人因水溺亡。一場大雨暴露出了衆多隱患,城市排水系統建設落後、雨水排放系統缺乏整體協調、應急系統不及時等等。尤其是不少業主無奈地在網上貼出了大量自家房屋遭遇大雨浸泡的圖片,從保障房到別墅,從低價盤到豪宅,一場暴雨將不少以“品質”號稱的樓盤打回原形,也拷問着開發商、物業的應急反應能力。如此多的樓盤遭遇暴雨侵襲,是天災還是人禍?誰來爲業主的損失埋單?
暴雨襲京致多樓盤成“澤國”
就在很多人感嘆於城市道路設施在暴雨中不堪一擊之時,不少網友也紛紛在網上曬出自家房屋在此次特大暴雨中的“受災”慘狀。
沿海賽洛城某業主則告訴記者,早上一覺醒來,竟發現兩塊A4大小的屋頂牆皮掉在地上,屋內四處被砸的一片狼藉。“我差點成爲北京暴雨犧牲的第38人!!!正在睡覺,房頂塌了。這商品房纔買了4年,實在是豆腐渣。”該業主至今回想起來仍心有餘悸。
金色漫香林一業主戲稱自己家的別墅地下室成了“水族館”,更無奈調侃“歡迎來我家划船看電影”。據瞭解,該業主的房子是疊拼別墅,暴雨過後,別墅地下室涌進很多雨水,傢俱及一些物品都被水浸泡,財產損失很大,自己所在的小區裏很多業主也都遭遇了類似問題。
無獨有偶,房屋被泡的狀況在高檔別墅區也不例外。珠江壹千棟社區是奧北地區有名的別墅區,目前在售的別墅套均售價就有1000萬元。就在這樣一個高檔別墅區內,此次大雨中竟有90多棟別墅被水浸泡,有的家裏積水達到膝蓋深。
除以上項目外,網上關於樓盤質量問題的帖子比比皆是,保利茉莉公館、世華泊郡、天潤福熙大道、萊蒙湖別墅、萬通天竺新新家園等知名樓盤均在其中,所涉及問題多種多樣:屋頂漏水、地下室被水泡、雨水倒灌進車庫,甚至牆體破洞等。暴雨來襲,京城樓盤的質量問題再次浮出水面。
開發商物管多“失語”引業主憤怒
面對此次突發狀況和如此多業主的損失,開發商和物管羣體又是作何反應呢?截至地產中國網發稿時止,能看到的也只有金色漫香林物管中心關於“防汛搶險情況通報”。
該通報稱“2012年7月21日夜間突降特大暴雨,金色漫香林物管中心全體員工立即啓動防汛應急預案,項目管理團隊、工程、客服管理人員全力以赴,爲業主排憂搶險。鑑於金色漫香林小區外圍大市政排水系統無法將小區降雨迅捷排出,外圍市政水位高於園區水位,導致雨水倒灌。致使在園區各類排水設備設施全面啓動的情況下,仍無法滿足園區排水所需,故部分業主受到水患損失。物管中心全體員工竭盡全力,力爭減小業主損失。金色漫香林物管中心將竭盡所能實施防汛預案,努力爲業主做好搶險和服務工作,對受到損失的業主,我們深表關切和慰問。”
對於賠償問題,該小區物業則表示“此次事故主要是天災造成,公司不負責賠償損失”。與此同時,網上發帖的不少業主也表示,自己已經同物業及開發商交涉過,得到的回覆基本都是“開發商不承擔責任”。除了個別樓盤的物業會及時幫助業主清理“受災”現場外,開發商方面便再無別的聲音。
那麼,如此多的業主房屋被泡,其僅僅是因爲“天災”麼?6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就能掩蓋開發商的責任麼?
“天災嗎?爲什麼附近的小區沒問題,就單單自己住的小區出現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因爲開發商的設計缺陷和不作爲,去年下雨家裏已經被淹了三次,但至今任沒解決,所以這次家裏直接成了游泳池。”對於金色漫香林的業主來說,物業的解釋顯然很難平息他們的怨氣,他們甚至將前去談判的物業代表“澆了個落湯雞”。而珠江壹千棟的某業主則表示,自己所住的房子平時就存在反水的問題,是因爲開發商的排水系統設計存在問題才導致自己以及周圍901餘戶鄰居的家一同被淹,對於開發商的“不作爲”,她已經決定訴諸法律。
誰應爲業主的損失買單?
儘管暴雨是自然不可抗力,然而,如此多的樓盤遭遇水淹,應該不僅僅是“天災”這麼簡單,房屋的設計問題、質量問題以及緊急情況下物業的不作爲等問題都是業主蒙受損失的誘因。那麼,如此多業主的損失,究竟誰應該買單呢?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總監張大偉接受地產中國網採訪時表示,這些項目出現問題,這場罕見的暴雨是主要原因,可能確實也存在質量問題,但主要還是後期的物業管理,畢竟項目建成後都是經過質量檢驗的,而且一些項目是老盤,之前也沒出現過類似的問題,對於一些業主的損失,應該看合同上的規定,一般合同上有明確天災的界定。“從我個人角度來看,這場事故有天災的成分,跟單純的質量關係不大,一些結構問題也難以避免,對於一些開發商的信譽和品牌影響不大。”張大偉說。
北京市貝朗律師事務所律師柳玉兵表示,一般的商品房,屋頂以及污水處理設施、上下水設施等都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在保修期限內房屋出現問題,如果責任歸開發商的話應該由開發商承擔責任,保修期外,則由公共維修基金承擔賠償和維修費用,公共維修基金是業主買房時交的一部分錢,所以這種方式其實也是業主自己爲自己埋單。面對大暴雨這種外界不可抗力引發的房屋遭受損害問題,業主應第一時間做好取證工作,從而方便進一步採取法律措施,明確責任,實施賠償。
而同時身兼律師和受害業主雙重身份的奧雅園律師事務所董事李寶章女士則表示,儘管暴雨侵襲是不可抗力,但一個小區能出現幾十戶業主的房子同時被淹,這就說明開發商在房屋的設計以及相關排污設施的設計運行上肯定是存在某些問題的,開發商難辭其咎。而業主需要做的首先便是儘快請專業人士進行廣泛取證,再者便是業主們要團結,要聯合在一起。“因爲從我個人的經驗來看,這種訴訟首先取證就比較難,其次維權的道路更是漫長,所以受害業主羣體一定要團結起來才能爭取到自己的權益。”她以早年自己在深圳投資的某商鋪爲例,該商鋪因爲下沉式廣場設計不合理、排水系統失效以及人員維護不到位等原因在暴雨突襲時被淹,雖然李律師在第一時間取得了充足的證據,但是從提起訴訟到拿到賠償,還是經歷了漫長的過程。不過,李律師也提醒廣大業主,現在維權的途徑有很多種,不一定訴諸法律最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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