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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明明是1號樓,購房合同上的土地使用證卻是10號樓,找開發商更改合同,樓號弄對了,產權卻由原來的70年變爲50年,業主們不滿意,開發商又第三次修改合同……15日,臨朐龍泉都市花園的幾名業主來電反映了他們的遭遇。
7月15日,記者在許女士家中見到了幾名龍泉都市花園業主。業主張先生說,2011年5月他花30多萬元購得臨朐縣城龍泉都市花園小區1號樓的一套住宅。交了首付後,張先生等待辦理貸款,可沒過多久,售樓處通知張先生需要更改購房合同。工作人員告訴張先生,第一份購房合同上的土地使用證號弄錯了,把1號樓寫成了10號樓,導致貸款辦不下來,需要改回去。
在張先生出示的原始購房合同上記者看到,這份初始購房合同上顯示的土地證號確實爲該小區的10號樓,使用權期限爲2007年至2077年。然而,當張先生準備重籤合同時卻發現,雖然新合同上土地使用證號改爲了1號樓,但房子的使用權期限卻由2007年至2077年變爲2006年至2056年,由原先的70年縮短爲50年。
張先生髮現,和他一樣遭遇的還有很多業主,有的業主甚至仍被矇在鼓裏。業主許女士告訴記者,一天售樓處的工作人員通知她去重籤合同,她出於對工作人員的信任,合同看都沒看就簽了,結果回來才發現,合同內容變了,產權期限少了20年。
記者瞭解到,由於發現貓膩的業主越來越多,開始維權的業主也越來越多,售樓處第三次更改合同,將房子的使用期限由2006年至2056年改爲2006年至2076年。但此舉仍不能令業主們滿意。張先生說,至今仍有五、六戶業主不肯接受新合同。到現在爲止一年多過去了,他還沒有拿到房子鑰匙,而按照新合同他的房子的產權時間也少了1年,可對於他提出的賠償要求,開發商給予拒絕。
16日下午,記者撥打張先生提供的龍泉都市花園小區開發商臨朐興隆置業有限公司張經理的電話,但對方否認自己的身份並說記者打錯電話了,而之前一直開通的該小區售樓處鄭經理的電話則成了空號。
對此,山東鳶都英合律師事務所的裴律師表示,整個過程中,開發商的行爲明顯違約,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重籤合同有欺騙成分,業主可以要求解約並要求賠償。最終事情將如何發展,本報將繼續關注。 (記者蔚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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