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雖然現在房價不再瘋長,但是一些一線城市的房價對於很多年輕人來說依然高不可攀。因此,9年前出現的、後來因爲參與者懷疑成本問題而最終失敗合作建房概念,再次悄然出現。
《央廣財經評論》,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祕書長陳雲峯評論此話題。
陳雲峯:合作建房的模式之前在北京、溫州、鄭州等地都有過先例,有成功的、也有失敗的。這次北京的個人合作建房的嘗試最終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我個人是三七比例的看這件事,如果在各方條件都具備的情況下有七成的可能有可能會促成。原因在於,首先合作建房是有市場的,因爲現在的房價確實太高了,超出了普通老百姓的購買能力,合作建房應對高房價是一個良策,所以從直接的經濟賬上不難算出它的吸引力。
另外,從政府建保障房還有開發商來建商品房,確實還不能滿足社會的各個階層的需要,所以應該說有這塊土壤,有很明確的需求。
但仍然有30%甚至更多的比例可能會流產。因爲這個組織難度實際是非常大的。咱們隨便舉一個例子,把三個老百姓集合到一塊說服大家做一件事實際現在都是很難的事,何況還要突破很多法律上的,土地程序上的,政府規定上若干法律的難關,所以流產的可能性還是仍然是很大的。
但是,合作建房方式如果要替代購買商品房在當前的中國幾乎是不太可能的,第一個難關就是拿地難,他現在看好的地塊都是北京的國土局面向市場招拍掛的地塊。現在開發商也是處在狼多肉少的局面,拿地的競爭非常激烈。
第二點就是資金的門檻特別高,資金的門檻拿一塊地是幾個億的資金,也就是說你需要1000戶交錢,哪怕有幾戶交不夠錢,這個事就泡湯。
另外一點開發商建房,雖然說價格高捱罵,但是他還是有法律承擔的能力,他必須有一定的資質,有一定的註冊資金。而個人出面組織是有風險的,你算的成本是這麼多錢,包不住怎麼辦?這是擺在合作建房前面的一個難題。
最後一點還是組織人的組織能力,他必須能夠在道德、法律跟政府的規定這三個鋼板上能夠走好自己的路,掌握好平衡,這對於合作建房的組織者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所以說希望是有,但是難度確實還是很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