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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京城二手房交易回暖,資金監管制度少人問津的現象也隨之暴露出來。來自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昨日,仍開設專用賬戶用於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的中介機構僅剩下18家,還不到這項制度推廣最高峯時的三分之一。爲保障二手房交易雙方資金安全而設立的資金監管制度,目前正面臨着被市場放棄的尷尬。
“您說的是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嗎?我們店裏已經很久沒辦過這項業務了。”昨日下午,在南禮士路、馬連道附近多家中介門店的經紀人異口同聲。兩個入行不到一年的經紀人甚至表示:“還沒有聽說過這項制度,也沒見有客戶主動要求辦理的。”
所謂“資金監管”,是指爲保證房屋交易雙方交易資金和房屋權屬的安全,由買房人將購房款存入資金監管保證機構在銀行開立的監管專戶,待交易雙方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後,由資金監管保證機構通知銀行按照約定向賣房人支付售房款的制度。
從2007年4月15日開始,北京對二手房交易進行了資金監管,避免二手房房款流進中介公司自有賬戶。根據這一規定,二手房交易的買賣雙方,只能有兩種方式進行錢款劃轉。一種是將首付或者全款打入中介公司在各個銀行設立的專用賬戶,實現資金監管。另一種是在簽完《購房合同》之後,再簽訂《資金自行劃轉協議》,房款由買賣雙方自行劃轉。
“由於資金監管制度並非強制措施,而是由交易雙方自主選擇,因此,這項制度在經歷了開始執行前兩年的熱乎勁兒後,目前被越來越多的買房人棄用。”一家大型中介公司馬連道區域門店經理吳先生說,特別是在執行“限購令”後的樓市調控環境中,“先賣一套房,再用房款馬上買房”的改善型客戶比例明顯提高,這部分家庭對於賣房款回款速度的要求更高,甚至把潛在購房人鎖定爲全款購房的客戶,而交易環節的便捷恰恰成了當前資金監管制度的軟肋。
對此一家品牌中介公司的營銷總監深有同感,他認爲,實行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後,業主必須面臨拿錢“延遲”的事實。因爲執行資金監管制度的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業主賣房時必須持房屋權屬登記部門下發的“辦結單”,由中介公司與銀行方面確認後方可領取剩餘房款。
而目前北京各房管局下發房產證的時間長短不一,除海淀區能夠在一天內辦出房產證外,其他多數地區的辦事機構審覈週期一般都需要20個工作日左右,使得業主最終取房款的時間延後,造成部分業主放棄執行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
從全市範圍看,資金監管模式的推廣形勢也不樂觀。據瞭解,除已建成二手房交易平臺的海淀區要求中介機構必須執行資金監管制度外,其餘各區縣二手房交易資金仍以傳統的“買賣雙方自行劃轉”爲主,售房回款通常可以比資金監管模式節省近一半時間。
專家觀點
制度要考慮推行成本
“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出臺的初衷確實非常好,但推行中要考慮到市場發展後的實際情況。”北京房協有關專家說,2007年,資金監管制度出臺前,市場上曾出現多起中介拿到客戶購房款“捲包跑”。在當時並不十分規範的市場環境下,交易資金安全應該擺在第一位,客戶可以將效率放在其次。
五年後,隨着樓市的起起伏伏,二手房中介行業已經過了多輪洗牌,資金安全已經不是二手房交易中的首要風險點。在制度執行缺乏強制力的前提下,包括中介、買賣雙方在內的市場主體“用腳投票”,主動放棄這一制度成爲常態。
然而,需要提醒監管部門注意的是,在市場普遍呼籲降低交易成本的環境下,如何提高制度執行中的效率和便捷,已經成爲資金監管制度繼續推廣乃至發展的關鍵。(記者劉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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