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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5月22日《廣州日報》報道,來佛山發展的『新佛山人』,為把孩子留在身邊上學,一般會考慮購買房產來獲得借讀名額,但是對於戶籍不在佛山的學生,希望入讀公辦學校的門檻並不低。例如,佛山南海區桂城教育局規定,如果父母一方有桂城某商品樓的房產證,子女的戶籍不在桂城,可以作為借讀生的形式到所屬片區學校去報名。但是要求必須是父母產權的80平方米以上的房產證,再加戶口簿、出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纔可到學校報名;同天的深圳電視臺也報道說,佛山南海大瀝鎮的一家公辦幼兒園今年就設立了一條新的招生條件:父母必須在當地擁有80平米以上的房產纔可以報名。
憑什麼借讀須80平米以上房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文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第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顯然,借讀須80平米以上房產的規定是有違平等准則的,屬於歧視性土政策,違反了我國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
對於絕大多數外來務工人員而言,這兩年房價雖有降的趨勢,但對他們來說,買房也是一種奢望。不要說80平米以上,憑他們在城市務工的收入,買一小套房子也是勉為其難。借讀須80平米以上房產的規定,實際上是把大部分外來務工子女的孩子徹底堵在了校門之外。國家教育部已經明令,『小學非戶籍學生禁收借讀費』,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就讀仍面臨各種各樣的門檻。
當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就讀的問題,已經成為社會焦點問題之一,如果各地競相效仿諸如借讀須80平米以上房產之類的歧視性做法,那麼,就等於事實上剝奪了那些可憐的孩子在父母身邊讀書學習的權利,這種行為,既不合法,也不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