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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興興買套商品房,本打算裝修好後,全家人一起享受喬遷之喜。沒想到一年多過去了,新家至今仍是個“半成品”。業主鄭先生向重慶晚報反映,他的新家被裝修公司撂了兩次“挑子”,至今無法入住。
裝修一年多還是不能住
昨日,鄭先生帶着重慶晚報記者來到其購買的新房———江北區渝魯大道慶隆九寨印象小區9棟2-1。鄭先生對重慶晚報記者介紹,該住房爲三室一廳,面積約88平方米。
走進房屋,重慶晚報記者發現,房子內部所有開關都沒有安裝,只有電線裸露在外;所有房間的牆壁也未粉刷,有的地方連水泥都隱約可見;兩個衛生間的洗臉盆位置也空着,“工程沒完工,人就跑了。”鄭先生說。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在鄭先生出示的裝修合同上看到,按照規定,以上安裝都應包括在裝修項目中;此外,合同明確規定,工程期限爲60個工作日,開工日期爲2011年1月3日,竣工日期爲2011年3月3日。
如今,距開工日期已經一年多,可鄭先生的新房內,工具、垃圾散落一地,根本沒有完工跡象,還是一個半成品。
換了兩經理還是裝不好
鄭先生稱,2010年年底接房後,一家名爲“極帝裝飾”的裝修公司主動打來電話,稱可以提供設計、裝修一條龍服務。幾次溝通後,該公司提供了一套報價1.6萬元左右的基礎裝修方案,包工包料。鄭先生覺得價格實惠,便和該公司簽訂了合同。裝修過程中,該公司陸續買來材料,鄭先生付了絕大部分裝修款,只剩下1000元尾款沒給。
鄭先生說,最先負責他家裝修的項目經理名叫杜軍,因爲自己中途修改了幾次裝修方案,工期受到了延誤。直到去年10月,裝修才進行了一半多。隨後,杜軍以“老闆拖欠工資”爲由,停止了施工。
接着,該裝修公司老闆張成又派出另一個萬姓“項目經理”接手,然而直到今年春節前,工程仍未完工,對方承諾節後接着做。“沒想到,春節後萬先生也說‘不幹了’,扔下一個爛攤子。”鄭先生說,他多次找到裝修公司老闆張成,對方要麼用“過幾天就解決”來敷衍,要麼乾脆不接電話。
鄭先生母親表示,她和兒子來自四川南充,全家都在重慶打工。原計劃去年5月前搬新家,但現在只能繼續租房住。“新房每月有2000元月供,一家人房租也要2000元。”她說。
公司已不見老闆跑區縣
昨天,重慶晚報記者在江北區工商局查詢到,名爲“極帝裝飾”的裝修公司已不存在。鄭先生說,去年10月,他曾到該公司位於觀音橋紅鼎國際大廈的辦公地點探訪,發現那裏已變成了一家美容院。
隨後,重慶晚報記者輾轉聯繫上原“極帝裝飾”老闆張成。他先說自己“沒做了”,後又表示不再接主城業務,他已在雲陽新開了一家名爲“彬貴裝飾”的公司。重慶晚報記者通過工商局查詢證實,該公司法人確係張成。
對鄭先生反映的工期拖延、未完工等問題,張成承認確有其事。重慶晚報記者詢問他什麼時候能派人前去完成裝修,他承諾“一週之內”,並稱負責人還是萬姓“項目經理”。
此後,重慶晚報記者又聯繫上萬姓“項目經理”,他否認自己是張成員工,稱和張成只是朋友關係,“當時張成在外地,我純粹是幫忙,纔到鄭先生家盯下場子。”萬先生稱,他沒拿一分錢工資,也不是什麼“項目經理”:“這事我管不了,也沒義務再到鄭先生家去。”說完,萬先生掛斷電話。
而第一個入場的項目經理杜軍則表示,鄭先生幾次修改設計方案,工人們本就不想做了,“加上老闆張成拖欠他和工人好幾萬元工錢,不得已才半途走人。”
可按租金標準索賠
重慶潛衛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桐雨表示,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工期,又沒能按時完工,根據《合同法》中的規定,視爲裝修公司違約。“鄭先生幾次修改裝修方案,對拖延工期負有一定責任。但裝修公司未完成工程就不管了,依然視爲裝修公司違約。”何桐雨說。
由於雙方沒有就“超期”後的賠償進行事先約定,何桐雨建議鄭先生通過法律途徑起訴該裝修公司的法人,並按照超過工期這段時間內的“房屋佔用損失”,即按房屋的租金標準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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