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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蕪湖:“房產新措施”並非鬆綁調控政策
新華網合肥2月10日電(記者楊玉華)針對蕪湖市政府日前出臺的房產新政策引發輿論熱議,蕪湖市政府負責人10日向新華社記者表示,新出臺的房產政策並非是對調控政策的“鬆綁”和“救市”,而是爲了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滿足合理住房需求,吸引和鼓勵更多人才來蕪落戶。
蕪湖市日前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若干意見》。
在引導合理住房需求部分,《意見》明確提出,支持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滿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購房給予補助、補貼政策。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在市區購買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房),在辦理產權登記時,給予所納契稅100%的補助。對購買首套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再給予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對購買首套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再給予150元/平方米的購房補貼。其中,擁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擁有碩士、博士學位或副高、正高專業技術資格的購房人在享受首套購房優惠政策的同時,按所購房屋面積還將給予100元-300元/平方米購房補貼。
蕪湖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隨着工業化、城鎮化進展不斷加快,來蕪就業創業的人才日益增多。據統計,目前蕪湖每年新增就業人員達9萬多人,實際需求11萬人,還有缺口2萬人,其中80%爲實用和專業人才。“這些優惠政策是爲了鼓勵實用和專業人才在蕪湖就業創業和安居樂業而制定的。”
據悉,爲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意見》要求已享受往年度及本《意見》相關財政補助政策的普通住房,自產權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實際從購房之日起須5年方能轉讓),否則退回已享受的財政契稅補助和購房補貼。
在支持合理購房需求的同時,蕪湖房產新政策明確提出,全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健全保障性住房體系,嚴格准入與退出機制,將保障房覆蓋範圍逐步擴大到解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爲嚴控房價,蕪湖市還明確要求,2012年蕪湖市區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價格同比漲幅控制在當年該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內,並且繼續實行嚴格的商品住房價格審覈備案制度,嚴控房價漲幅,對漲幅波動的項目進行跟蹤,對漲幅過大的項目實行約談,直至取消相關優惠政策。《意見》還明確了考覈問責機制,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的,實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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