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南昌市公安消防支隊獲悉,爲深入推進“清剿火患”戰役,預防和遏制建築外牆保溫材料重特大火災,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城管委聯合下文,決定從11月16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建築外牆保溫材料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針對10月28日之前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節能改造的採用易燃可燃外牆保溫材料的建築,將重點整治該類建築中存在的建築外牆保溫材料封堵不嚴、防護層脫落開裂、保溫材料裸露等情況。而在有保溫層的外牆上設置廣告牌、燈箱等高溫用電設備,建築周邊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的也列入需整治行列。
據瞭解,對存在封堵不嚴,防護層脫落、開裂,保溫材料裸露的建築,將責令採用不燃材料封堵、覆蓋;對在有保溫層的外牆上設置廣告牌、燈箱等高溫用電設備的,一律予以拆除;對在建築周邊地帶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要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清除,燃放煙花爆竹的,要督促有關單位立即停止燃放;對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沒有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管理人員的,要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建築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的,要依法責令改正並實施行政處罰;對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要依法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予以臨時查封等。同時還要求對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其他火災隱患依法查處。(餘雲峯鄧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