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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新婚房預訂了一套心儀的傢俱,但商家沒有按時間送到,給準備舉行婚禮的馮女士添了一大煩心事。對此,商家承認工作沒到位,答應退還馮女士多半押金。
5月25日,市民馮女士向本報96369新聞熱線反映,爲準備5月初的婚禮,年初她在省城一傢俱博覽中心交了500元押金,預訂了一套傢俱,並與店家約定交貨時間爲3月底。可到4月上旬的時候,店家還沒有聯繫她,她只好跑去詢問送貨事宜,卻被告知由於店面裝修等原因,那套傢俱還沒配齊。店家答應她,4月底一定把貨按時送到。
4月28日,馮女士接到店家的電話,叫她過去驗貨。驗貨時,馮女士發現電視櫃有些破損,詢問後得知是一件樣品。聽到這個說法,馮女士心裏有些不好受,她說:“新婚講究的是新,我怎麼能要一件是樣品的傢俱呢。”她拒絕付款,要求店家退還押金,遭到店家拒絕。
對此,傢俱博覽中心的熊經理解釋,起初,由於店裏門面裝修等原因,沒有按時交貨,是商場的工作沒做到位。後來,馮女士來驗貨時,電視櫃在長途運輸中有些磨損,但商家不能給準備結婚的人一件“破”東西,只好說成了樣品。熊經理說:“是我們的工作人員沒做好解釋和溝通工作,給馮女士添了不少亂子。”他答應,扣除一些運輸等方面的費用外,將退還馮女士300元押金。(記者馬成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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