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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呼和浩特市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已經獲得市政府批覆。
據瞭解,市政府批覆同意的今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是:年增幅低於本年度呼和浩特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水平。
據介紹,爲進一步做好呼和浩特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市場預期,今年,呼和浩特市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呼和浩特市實際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房住房體系,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不低於前兩年年均實際的供應量,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佔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類保障性住房和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對已供房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的,將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閒置一年以上的罰款,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行爲,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另外,呼和浩特市還將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監管,進一步規範房產交易秩序,代理商品房銷售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須持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的銷售代理合同,並向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銷售代理備案後方可代理銷售,發現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取得銷售合同代理備案證明即代理銷售、哄擡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違法行爲將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將不予辦理銷售代理備案,並停止其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籤約代理資格。(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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