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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房所困,為房所累。2月14日西方『情人節』到來之際,『房子與愛情』又成為一些年輕男女的話題。
『有房纔有家』?情人節前夕,網友『xueshuai1985』發表了題為《愛情和房子哪個重要》的帖子,吸引了不少人『圍觀』,『2009年10月,父母在淄博老家打算為我買一套婚房,首付的錢交了,房子卻遲遲沒有動工。結果女方就不同意結婚了,非要等房子敲定以後纔結婚……其實我們感情還是不錯的,我希望她能把房子的事情看得輕一些,可我失敗了,現在我們倆鬧得很厲害。』
沒有房子不結婚,是一些人的態度。
在上海人民公園『相親角』,退休教師汪琪雲坦言,她幫女兒物色相親對象,『有房子』是硬指標。『小年輕可能對婚姻有很多想法,但現實不是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的,有房子總是安心一點。』
對這種現象,網友『Vcic』感慨:『以房子的名義,我們考驗著愛情的堅貞;以房子的名義,我們PK買房和租房的可行性;以房子的名義,我們盤算著工資跌漲與房價漲幅的碰撞。』
什麼是幸福?不少人認為,有房產不見得就有幸福婚姻,沒房產不見得婚姻不幸福。
在上海一家廣告公司工作的王玲與丈夫是大學校友,結婚三年了還住在租的房子裡。『我認同「有面包纔有愛情」的說法,但沒必要變成「房奴」或「錢奴」,異化了自己和愛情。』王玲說,她和丈夫正在努力改善居住條件,一起奮斗的過程『就很美』。
王玲認為,父母應該引導子女建立正確的戀愛觀和婚姻觀。『我媽媽的一位同事總是對她女兒灌輸這樣的觀點,有房、有車、有票子生活纔會好。結果女孩成了「剩女」』。
從事文學研究的大學講師王麗繪對記者說:『從古到今,房子都不是愛情的必要條件。《牛郎織女》等傳世經典,講的是「貧賤夫妻」的偉大愛情,電影《山楂樹之戀》獲得很多觀眾青睞,也說明人們對純愛的渴望。』
回歸『真愛本位』如何看待愛情與房子的關系?
專家認為,物質是愛情的條件之一,但絕非決定條件;相戀的人應該更加注重彼此的情感關懷,不要讓愛情成為物質的『奴隸』。
上海市婦女乾部學校副教授周美珍說,愛情與房子並不是對立的。房子背後意味著家,但要正確理解『有房纔有家』,不是一定要買房子、住大房子,而是要有一個安穩的住所。政府現在大力建設保障性住房,也正是給老百姓解決住房問題,提高民眾的幸福指數。
周美珍說,當前社會上存在著不健康的物質至上婚戀觀,個別人公開宣揚『寧願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在自行車上笑』,這是必須摒棄的。她說,男女選擇走向婚姻殿堂,就是選擇相處一世的人和相互的信任、承諾。『家是要共同經營的,不是有了房子就能解決一切問題。有安定的住所,只是安居樂業的一個方面。』
婚戀問題專家舒心對記者說,如果沒有心心相印的默契,即使有房子愛情和婚姻也會脆弱,『當今這個社會,要鼓勵人們真正用心去對待情感,放下過多的物質負擔,讓真愛回歸本位。』(記者楊金志 俞菀 羅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