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靜海縣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爲津靜(掛)2010-86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位於天津市靜海新城規劃春曦島東側,四至爲:東至國有未利用地,南至國有未利用地,西至規劃春曦道,北至國有未利用地(以掛牌文件附圖爲準),現狀無建築物及其他附屬設施。
該出讓地塊範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通信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爲居住,出讓土地面積63955.6平方米,容積率不大於2.0,建築密度不大於25%,綠地率不小於40%。
該地塊土地用途爲城鎮住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70年。起始價爲12960萬元(不包括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
其他要求:
1、居住建築面積含陽臺、閣樓及配套設施;
2、住宅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積所佔比例應大於總建築面積的70%;
3、其他規劃要求詳見掛牌文件附件《規劃條件通知書》。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不按期開工建設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掛牌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
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地不在靜海縣的,應在競得土地後30日內,按照規定在靜海縣註冊新公司,並由新公司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3880萬元,競買保證金到賬期限爲2010年10月20日17:0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爲2010年10月21日17:30,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四、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爲2010年9月20日至2010年10月10日,自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2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購買掛牌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掛牌時間和地點
該地塊掛牌時間自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5日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爲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該地塊掛牌文件,以掛牌文件爲準。
九、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繫人:肖女士 聯繫電話:(022)23195957
聯繫單位:靜海國土資源分局
聯繫人:薛先生 聯繫電話:(022)28949104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 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