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現將《天津市舉辦房地產交易會備案程序》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天津市舉辦房地產交易會備案程序
爲貫徹落實《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規範舉辦房地產交易會的行爲,特制定本程序。
一、申請
凡舉辦各種形式的房地產交易會,應當提前3日,到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所屬市場管理處辦理備案手續,填寫《天津市舉辦房地產交易會備案申請書》(附件1),並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展銷房屋明細表(附件2);
(三)展銷會登記證;
(四)組織實施方案。
以上第(三)項材料需出示原件,留存複印件,並在留存的複印件空白處加蓋與原件覈對無異專用章。
二、受理
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備案申請,並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通知書》(附件3)。
申請人提交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出具《補正告知單》(附件4)。
三、審查
經審覈符合條件的,受理機關向申請人頒發《天津市舉辦房地產交易會備案證明》(附件5)。
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個工作3日內,對符合條件的出具《天津市舉辦房地產交易會備案證明》。
五、使用期限
本規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至2013年11月 1日。 《關於印發 <天津市舉辦房地產交易會備案程序>的通知》(津房市[2005]29號)同時廢止。
附件:1.天津市舉辦房地產交易會備案申請書
2.展銷房屋明細表
3.受理申請通知書
4.補正告知單
5.天津市舉辦房地產交易會備案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