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交易中心,各有關單位:
現將《天津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備案程序》印發給你們,自2004年7月1日起執行。原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印發的《關於印發〈天津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資質覈准程序〉的通知》(津房管〔2003〕125號)同時廢止。
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備案程序
爲加強我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的管理,根據《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凡從事房屋租賃經營的單位須辦理備案手續。現將辦理備案程序規定如下:
一、申請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租賃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自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法人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市房地產管理局提出備案申請。同時填寫《天津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備案申請表》(附件1),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法人證書;
(二)從業人員名單及專業人員技術職稱證書(其中:有崗位證書的房地產管理人員2-3人、工程技術人員1-3人、會計人員2人);
(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託管協議書。
以上材料需覈對原件後留存複印件,經覈對內容無誤的,在留存的複印件空白處加蓋專用章。
二、受理
申請人提交備案材料齊全的,市房地產管理局當場受理,並出具加蓋本機關受理專用印章的“申請受理通知書”(附件2)。
申請人提交備案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並出具加蓋本機關補正告知專用印章的“補正告知單”(附件3)。
三、審查
市房地產管理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有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在《天津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備案申請表》中籤署意見後,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備案證明》(附件4)。
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補正事項(附件5)。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完成。
附件:
1.天津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備案申請表
2.申請受理通知書
3.補正告知單
4.天津市房屋租賃經營單位備案證明
5.補正事項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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