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有關委、局:
市國土房管局《關於落實2008年住房保障和拆遷安置工作責任目標的實施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關於落實2008年住房保障和拆遷安置工作責任目標的實施意見
為加快改善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計劃的通知》(建保〔2008〕122號)精神,結合市委、市政府關於新20項民心工程中住房保障工作由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的工作要求,現就落實2008年住房保障和拆遷安置工作責任目標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分解責任目標
根據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布情況及危陋平房拆遷、安置房建設計劃,將2008年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危陋平房拆遷和安置房建設工作目標分解到區縣。
(詳見附件)
二、落實責任主體
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本轄區的住房保障、危陋平房拆遷和安置房建設工作責任目標,要將承擔的責任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目標任務,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措施、時間進度。
三、加強協調服務
分解責任目標中涉及的國土房管、財政、民政、建設、規劃、物價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主動為區縣服務,加大協調力度,提高辦事效率。
四、建立考評機制
為確保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按照責任目標,加強對各責任主體的考核。住房保障、危陋平房拆遷和安置房建設工作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區縣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於每月5日前將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報送市國土房管局,由市國土房管局匯總上報市人民政府。
五、加大宣傳力度
各區縣要充分運用有線電視、報刊、政務網站等媒體開展政策宣傳,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委會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工作。要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嚴格落實公示制度,認真接受群眾監督,確保住房保障和拆遷安置工作做到公平、公開、公正。
六、健全工作機構
各區縣要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機構,按照工作任務需要,充實人員力量,落實崗位職責,明確工作要求和考核標准,保證住房保障政策順利實施。
附件:2008年住房保障和拆遷安置工作責任目標分解表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