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爲進一步加大對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的支持力度,減輕困難職工住房消費負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下發了《關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公積金委[2007]6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有關精神印發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補貼操作規定》(津公積金中心[2007]52號)。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爲加強補貼申請管理,配合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做好該項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補貼的個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和《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借款合同》原件到原辦理購買資格審覈的區房委辦申請領取《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覈表》複印件。各區房委辦接到申請後2個工作日內,從檔案中調取申請人《申請審覈表》,在《申請審覈表》複印件首頁申請人姓名處加蓋公章,交補貼申請人。
二、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覈過程中對補貼申請人情況有疑異的,告知區房委辦,區房委辦2個工作日內向其提供申請人《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房證明》存根複印件,並加蓋公章。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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