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公租房建設中,政府將鼓勵各地發展由企業投資和持有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同時政府可以直接向收入水平較低的承租人給予適當的租金補貼。
齊驥介紹說,上月下發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中已經明確規定,公租房投資者權益可依法轉讓。並且公租房的建設,可由三種方式組成:財政直接投資和新成立的國有保障性住房公司投資;開發企業或其他機構作為投資主體;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主要是將政府投入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危舊房改造相結合。其中,政府將鼓勵各地發展由企業投資和持有公共租賃住房產權,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租賃和維修等日常工作。根據各地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簽訂的目標責任書,今年全國將建設37萬套公共租賃房,同時還將鼓勵社會存量住房用於公共租賃住房。
《指導意見》中已要求地方政府加大對公共租賃房建設和運營的投入,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要給予資金支持,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補助。除了政府直接投資、運營公租房外,對企業或其他機構作為投資主體的公租房,政府資金的投入、補貼,主要以兩種方式體現。第一類是『明補』承租人。即公租房可以采用市場定價,由政府對收入水平較低的承租人給予適當的租金補貼。另一種定價方式,則要求以建設和運營成本為基礎,結合市場租金及租賃對象承受能力綜合確定、定期調整,略低於市場租金水平。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則通過土地、財稅、信貸等方式『暗補』。
另外,《指導意見》已提出,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公共租賃住房中長期貸款,拓展公共租賃住房融資渠道。這將緩解公租房建設中資金佔用量過大,且資金回報率低的弊端。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