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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上半年市價格舉報中心共受理價格舉報6828件,其中物業服務收費類3424件,佔舉報總數的50%;水、電、氣、熱類1903件,佔舉報總數的28%。
據介紹,由於物業管理與服務是新生事物,其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質價不符、擅自改變收費標准的問題,使業主與企業之間經常發生矛盾。《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暫行辦法》規定:物價局審核前期物業收費標准,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具體標准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按辦法指導價格協商。協商不一致由街道辦事處參與協商解決。
據了解,在3424件物業服務收費價格舉報中,大多是居民認為物業收費質價不符,沒有得到物業單位相應標准的服務。為此,物價部門提醒業主應盡快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企業商定服務標准和收費標准,並在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代表業主行使罷免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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