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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起,青島公積金貸款買房首付比例由兩成上調到三成,並收緊用公積金買二套房貸款標准,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後,五年內不能再申請,五年結清貸款後再買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六成,三次申請暫停發放。
20日,記者從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據國家關於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要求,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10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0年7月21日起,對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關標准進行了調整。
據介紹,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上調,恢復2008年11月政策調整前貸款首付比例的限制標准,即: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調回至30%;二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回至40%。
而最嚴厲的限制是對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標准的收緊。青島將對二次和三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執行更嚴格的規定。對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結清公積金貸款五年之內(含五年),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對符合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其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對三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暫停發放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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