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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洱海是大理賴以生存和加快發展的基礎,是大理人民的『母親湖』,大理人民世世代代圍繞洱海繁衍生息。時至今日,蒼山腳下、洱海之濱仍是大理發展的中心支點。大理州歷屆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洱海保護治理工作,堅持將其作為一項中心工作來抓,經過不懈的努力,洱海保護治理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驕人成績。
但是,在發展過程中,洱海周邊地區的開發建設也累積了諸多歷史遺留問題,影響了以『保護洱海、保護海西,開發海東、開發鳳儀』為核心的滇西中心城市建設。為了妥善解決好這些遺留問題,最近,大理州、市兩級黨委政府作出決定,對環洱海沿岸的項目進行整治。
將對洱海沿岸建設項目分類清理
對環洱海地區的所有建設項目認真進行核查,在逐個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廣泛征求意見,本著依法依規、有錯必糾、合理妥善解決的原則,將對其中不符合洱海生態保護法律法規和群眾意願的項目予以叫停;對存在一定問題的建設項目進行糾正及優化調整,完善後積極推進。
洱海沿岸將劃定禁止建設區域
大理將按照有利於洱海保護治理、合理產業布局的原則由大理市人民政府依照《洱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科學、合理地劃定環洱海沿岸禁止建設區域、限制建設區域、規劃發展區域,報州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洱海保護界樁外十五米界樁內5米范圍內的環湖林帶是洱海生態的重要屏障,也是洱海的重要景觀帶,嚴禁佔用。西洱河沿線是洱海出水口和下關的重要城市景觀帶,在洱河南路以北(靠河一側)、洱河北路以南(靠河一側)區域將作為永久性的城市生態景觀帶,禁止商業性開發,並配套建設公共綠地,作為市民休閑、觀光及避難疏散的場所,結合創建國家級園林城市的目標,使其成為永久性的城市中心生態景觀帶。
堅決執行各項法律法規
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法》、《風景名勝區條例》、《洱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化法治意識,加強項目監管,嚴格做到依法行政。對洱海沿岸的開發建設項目,必須進行規劃前置審批,嚴把項目准入關,對規劃審批的項目嚴禁擅自更改。對擅自更改相關內容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加強公共資源和公共設施保護、建設和管理
據悉,一是加強對城市綠地、休閑和避難場所、濕地及公共文化娛樂、體育和交通設施的保護、建設和管理。確因個別項目建設涉及使用、佔用公共資源和公共設施的,必須按程序通過召開聽證會、公示等形式廣泛征求市民的意見,並按規定的程序報批。二是強化城市綠地保護,嚴禁擅自改變公共綠地使用性質,嚴禁出讓公共綠地使用權,實行公共綠地劃界掛牌保護制度。三是加快國家級園林城市創建步伐,加強公共綠地、園林設施和市民休閑廣場的建設。
全面提速下關城市建設
洱海之濱的下關是大理滇西中心城市的中心區,是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聚集地,為保護好洱海的生態環境,下關將作為滇西中心城市建設的重點來突破。要按照『統一規劃、成片開發、突出特色、打造亮點、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基本思路進行下關城區的改造提昇。一是堅持統一規劃,注重加強對城市發展的研究,高度重視城市發展專項規劃的編制,精心做好片區改造規劃。二是堅持成片開發。在統一規劃的前提下,通過成片招商引資、分期分批推進。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相關規定,對舊城改造提昇的規模進行控制,對小於一定規模的項目限制建設。三是堅持突出特色,最大限度地增加現代化氣息,最大限度地彰顯地方特色,營造富有特色的豐富多彩的城市肌理和城市空間。四是堅持打造亮點。通過城市公園、市民廣場、歷史街區、大型商業中心及商業街區等節點建設,打造城市節點景觀,形成城市新的亮點。五是堅持政府主導。由大理市人民政府制定相關政策、編制好改造規劃和實施計劃,並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六是堅持市場運作。要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強力推進市場化運作進行舊城提昇改造。(記者楊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