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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差價是與現在的商品房價格相比,還是購買經適房時與當時的商品房的差價相比?』2006年,29歲的市民曹華(化名)抽得經濟適用房小區聯合家園一套面積80多平方米的房子。
按照當時的規定,單身的曹華只能享受80平方米的經適房面積,多出的幾平方米,每平方米補了285元的差價款。這個價差曹華能接受,因為周邊的商品房已經賣到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了。
而如今,房價經過2007年以來的瘋狂上漲,聯合家園周邊的商品房每平方米已經賣到5000元左右了。
『那麼新政是按照當時與商品房的價差相比呢,還是按現在的呢?』曹華最關注的是這一點,因為不同的標准,每平方米就是1000多元的差別,這可不是個小數目。
當時每平方米補285元是咋算的?曹華還有一個最大的疑問:政府真的要讓這些經適房的業主補交與商品房的差價嗎?
對於超出部分按照每平方米補交285元的差價款,他記得房地產商的解釋是:這個錢包括政府減免的土地出讓金等稅費,補過差價的這部分面積就屬於商品房了。
『既然如此,這個285元差價應該是測算過的與商品房的差別。』曹華說,現在又出臺一個政策讓補與普通商品房的差價,『我感覺有點不公平。』
在曹華看來,當年政府出售經適房時,並沒有出臺相關配套政策,現在房價漲到這份上了,卻出政策補如此多的差價,『心理上接受不了』。
8年前就購買了經適房,現在咋辦?記者將讀者意見大致歸納了一下,像曹華一樣關心『差價』標准的多是最近幾年購買經適房的,因為他們的房子產權還不到5年,沒法上市交易。
而5年前就購買經適房的市民則關心另一個問題:我家的經適房能不能像商品房一樣上市交易?
張女士2002年在鄭州北區最大的經適房小區購買了一套面積108平方米的房子,一家三口一直住在這裡。最近幾年,房價上漲,她發現有的鄰居將經適房賣掉了,像108平方米的房子能賣到40萬元以上。
當張女士看到鄭州晚報關於『鄭州版』房產新政的報道後,她的第一反應是:新政如此嚴厲,自家的房子還能不能正常上市交易?
擬分四個不同階段解決 差價具體怎麼個補法?記者昨日采訪了鄭州市房管局以及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中心的多個負責人。
相關人士透露,目前市房管局牽頭,正在起草一個經濟適用房如何在補交相關差價後,變成完全產權以及可以上市交易的文件,正在向涉及的相關局委征求意見。
據了解,由於該文件草稿還在征求意見當中,相關人士不願透露具體內容,但說了大致的解決思路。
據透露,鄭州市將按照本市經濟適用房發展的不同階段,制定各個階段的補償轉換政策。
這位負責人說,初步設想,可以按照四個階段來解決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的上市問題。一是1999年之前鄭州建設的經濟適用房,那個時候還叫安居工程;二是1999年至2005年鄭州市老的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辦法出臺前;三是2005年經適房老辦法實施後至2010年新辦法實施以前;四是2010年經適房新辦法實施後。
新辦法還在征求意見這位負責人最後透露,將來鄭州市會出臺一個很詳細的辦法,對各個階段銷售的經濟適用房如何上市交易、怎麼補交款項會有詳細的規定,『由於還在相關局委之間征求意見,同時還要由市政府會議通過,所以具體的方案暫時還說不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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