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新的《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根據這個新辦法,開發商銷售商品房之前,應當合理確定價格,並報價格部門備案,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房,確需調價且調整幅度超出備案價格15%的,應當在調價前辦理備案變更。
據介紹,昨日出臺的這個新監管辦法分為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經紀、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組織、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總則和附則等8個部分。
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在商業銀行設立項目資本金專戶,按投資總額的15%存儲項目資本金;開發商銷售商品房之前,應當合理確定銷售價格,並報價格部門備案,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房,確需調價且調整幅度超出備案價格15%的,應當在調價前辦理備案變更。
另外,房地產經紀機構也受到了更多限制,辦法規定中介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公示主管部門發布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服務內容標准和流程、收費項目、計費依據和標准;房地產經紀機構未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不得代收和監管當事人支付的任何款項。辦法還明確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為當事人規避交易稅費簽訂『陰陽合同』提供便利。
該辦法還同時對房地產價格管理部門提出要求,價格管理部門應建立房地產價格監測制度,對商品房市場價格的變動進行監測,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企業進行處罰;工商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和估價機構的不正當競爭和價格違法行為的監管,並依法予以查處。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