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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天津濱海新區4宗土地集中掛牌。土地面積約為32.7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約為52.6萬平方米。這是繼1月10日和2月10日之後,天津濱海新區再次集中出讓土地。
天津濱海新區土地集中交易的新規則規定,每月10日作為濱海新區的土地集中交易日,不但集中發布濱海新區范圍內的土地交易信息,還將發布上月推出地塊的成交結果,並對新區土地市場運行情況及相關政策信息予以公布。截至目前,公告地塊中,已累計出讓52宗土地,合計282公頃。
除土地集中發布外,出讓公告中也明確給出土地的出讓條件。建築設施要求、綠地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面積比例、單套住房建築面積,甚至連開工建設時間及建設周期等都有明確說法。
『在集中出讓土地的同時,明確其規劃(含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是新區加強土地管理的創新之舉。』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綜合部負責人表示。
上述負責人介紹,在濱海新區土地集中交易制啟動實施後,所有土地出讓前須遵照既有城市規劃等,在公示中明確規劃內容,土地出讓後,競得方須簽訂合同,明確責任,並由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時動態追蹤,若擅自改變規劃,將被及時追責。
『土地集中出讓同步公示規劃,將有利於土地經營方有效評價地塊價值,不必再擔心規劃的更改問題。』濱海新區一家地產公司的負責人評價。
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濱海開發研究院研究員劉剛教授表示,濱海新區土地集中交易並加強規劃管理,除有利於規劃的落實外,統一信息發布、交易規則、運行監管,有望克服過去土地出讓中運作分散、規則各異、操作不一、信息不對稱等問題。
據了解,為進一步完善該項制度,目前,濱海新區土地管理部門正積極研究集中交易的實施細則,確保土地集中交易制度的連貫性,並使之成為濱海新區土地管理工作中具有創新意義的新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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