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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去登記少了麻煩多了保障
租賃登記須知
據《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應當自簽訂、變更合同之日起3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並提交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租賃雙方需繳納印花稅及手續費,辦理登記後,取回租賃合同原件、發票。
《暫住證》辦理貼士
根據《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非本市戶籍的承租人和居住人員,應當根據《廣州市流動人員IC卡暫住證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持經區、縣級市房地產租賃管理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
辦理條件:16周歲以上的非本市轄區戶籍人員,在本市轄區內就業需要暫住30日以上的。
辦理資料:相關證件(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計劃生育證明、合法居住證明、就業證明,兩張小一寸相片)不可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