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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3日,北京市自11月24日起,對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作出調整。 中新社發 樊甲山 攝
『普通住房』門檻今起降低 購房優惠范圍擴大 新政出臺 我們怎麼去買房?
今日起,北京將實行新的『普通住房』價格認定標准。新標准較以往大為放寬。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普通住房在北京可以享受到優惠政策。例如,購買普通住房繳納的契稅可以減半,即總房款的1.5%,而非普通住房則要繳納3%。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調整為,北京市三環以內每套總價215萬元人民幣、三環至四環之間每套175萬元人民幣、四環至五環之間每套165萬元人民幣、五環以外每套100萬元人民幣。
新政將怎樣指導我們買房賣房?對北京房地產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一年來處於『飢寒交迫』中的開發商們怎樣看待這一新政?本報在新政執行首日對相關領域進行了采訪。
什麼是『普通住房』? 除別墅外容積率基本都達標據此次北京市建委出臺的最新標准,北京市的普通住房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解釋,建築容積率(以下簡稱『容積率』),指建築總樓板面積與建築基地面積的比值,例如:在1萬平方米的建築基地上,建有單樓層5000平方米,共兩層樓的建築,則容積率為100%,計算公式為: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與佔地面積不同)。『以現在北京市在售樓盤來看,除了別墅外,絕大多數樓盤都符合這個標准,而且一個樓盤的容積率是多少,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購房合同中也會明示。』
據了解,北京普通住房優惠標准的出臺,要追溯到2005年5月30日。當時北京市建委緊急發布了《關於公布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准的通知》。
當時的標准有三個,前兩項和此次新標准的界定相同,只有第三項不同,當時的是『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北京市不同區域土地有不同級別的地價)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而不同級別的土地上的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分六級。當時的規定是:一級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1068元/平方米;二級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9555元/平方米,而六、七、八、九、十級土地上的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為4526元/平方米。
『當時出臺普通住房標准的根本目的在於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曾參與該政策制定的一位市建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出臺之初確實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時間不長。』按照當時的最低標准計算,如果高於5793.6元/平方米就是非普通住宅,那麼目前北京五環內幾乎沒有能享受『普通住房』待遇的樓盤。連通州、順義等遠郊區的房價都高過了這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