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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王欣是兩路口一小學的語文教師,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以前,與父母同住的王欣每月領到工資便直奔商場購買衣服、化妝品等,是典型的『月光族』,幾天不去商場心裡便空落落的。工作兩年多,除了幾大櫃穿過或沒穿過的衣服,王欣幾乎沒啥積蓄。
去年11月,王欣偶然在一些報刊理財欄目上看到,按揭買房不僅可以投資,還可以讓購物狂強行存錢。在同事推薦下,她很快選中黃泥塝中央香寓小區的小戶型,30多平方米的單間,總價13萬左右。得知『敗家』女兒要買房,父母非常支持,贊助了4萬餘元首付款。今年2月,王欣正式成為一名『房奴』。
以前,王欣過的是『上半月飽死,下半月餓死』的生活,對花錢從沒有計劃。但自從成了『房奴』,王欣每買一件東西都會算了又算,因為每月19號之前必須將730元月供存到銀行,一分不能少。繳完月供,除開交通、通訊、買書報的固定支出,剩下便只有1000元可支配了。逛街時,王欣總是算了又算——信用卡千萬不能超支,否則下個月便沒錢付月供。王欣再沒了以前爽快購物的快感,對逛街的興趣也大為減弱。沒想到購房改變了生活方式,幾個月下來,王欣不但保證了月供,還小有節餘。王欣說,像自己一樣的『月光族』、『購物狂』不少都選擇了買小房子作為強行存款的方式。王欣所在小區的業主聚會,每次都是單身女性為多,她們說,當上『房奴』除了壓力,更多的是掌控自己生活帶來的滿足感和充實感。
外來創業者:有房纔有家26歲的陳珊是個『外來妹』,家在吉林省農村的她,4年前大學畢業時,追隨男友來到重慶,在南坪雲盛裝飾公司做設計。
一年後,陳珊的愛情無疾而終,她沒選擇逃離,她已愛上了這個城市,此時她的事業也有了起色,成為公司副主任設計師,每月收入穩定在3000元以上。
和男友分手後,陳珊與一個小女生合租了一套房子。不久,小女生交了男友,兩人在陳珊面前毫不顧忌的親昵舉動讓陳很受刺激,三個月後,她搬了出來,以每月400元的租金在南坪後堡租了房。房子陳舊,家什不多,每次想添置東西又覺得以後搬家麻煩,想著不知哪天又要搬家,陳珊無心打理。慢慢地,房子越來越零亂,陳珊越來越不想在家裡呆,每月400元租來的家成了一個只是睡覺的地方。
半年後,忍受不了這種生活的陳珊,以每月750元的價格在天龍小區租了個設施齊全的電梯公寓,乾淨整潔,陳珊又買了許多小飾品裝飾房間,弄得十分溫馨。可一年後,陳珊不得不再次搬家,因為房東在外地工作的兒子回家了,自己要住。拿著房東補償的一個月房租,看著自己辛苦布置的房間,陳珊憤怒又委屈,當即決定要自己買房,那樣就沒人可以趕自己走。以後結婚要是和老公吵架,也有個避難的地方,『進可攻退可守』。
去年12月,陳珊在東原檀香山選定一套40多平方米的一室一廳,總價15萬。用自己工作三年的積蓄付了首付款後,陳珊背上了每月1100元的月供。一邊給月供一邊付房租很辛苦,她不得不大大壓縮支出,衣服不再到商場買名牌,中午也開始吃3塊錢的小面,但陳珊累並快樂著:雖為房『奴』,也是房主,有得有失,心甘情願。她沒事時最愛去小區樓下走一走,看著房子越修越高便有種滿足感。雖然明年纔交房,但家早已印在她腦海裡。對許多人『單身女子沒必要買房』的說法,陳珊不屑一顧:『正因為單身纔要買房!單身買房避免了因產權糾紛影響感情,再說,不知何時纔會結束單身,但不能讓自己的心一直「漂泊」,有了房子就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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