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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的房貸新政策公布至今已經將近兩周時間,各家銀行的房貸實施細則卻遲遲不肯露面,讓打算貸款買房和正在償還房貸的市民不免有點兒著急。記者從交行天津分行獲悉,該行的房貸新政實施細則已經於日前出臺。
據悉,交行的房貸新政細則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擴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和《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個人住房貸款風險管理的通知》中有關政策制定的。
實施細則規定,對新增客戶首次利用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利率可執行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比例20%。其他客戶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繼續執行央行359號和452號文件規定。對存量客戶利率如何調整正在研究制定中。
據了解,央行在去年9月發布的359號文件中規定,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去年12月發布的452號文件則規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新房貸細則為何難出臺 采訪中,有多位銀行人士向記者表示,新房貸細則出臺的一個難點就是對於『改善型住房』的界定。是不是『換房子』都可以算作『改善』,肯定不能一概而論。比如一家人原先擠在一間很小的房子裡,現在要貸款購買一套大一點兒的住房;而另一家人原先住在一套大單元裡,現在要貸款購買一套別墅,這兩種情形都是『換房』,但銀行在向其發放貸款時,執行同樣的優惠政策就不合理了。因而在制定房貸細則時,銀行有可能需要把『首套』、『自住』、『普通住房』以及『人均住房面積』等多個概念綜合在一起進行考慮。另外,對於已經在償還住房貸款的市民,銀行是否也將給予優惠利率,或者要給予怎樣的優惠利率,也是新房貸細則的一個難點。如果不搞『一刀切』,就要有區別利率浮動水平的辦法,這個辦法既要體現利率市場化的原則,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假如把利率浮動的檔次劃分過細,銀行就需要花很大力氣對以前發放的貸款進行重新核算,而且對於計算機系統的調整也比較麻煩。按照新的利率表,一旦將優惠利率調整為基准利率的0.7倍,還可能出現『存貸利率倒掛』的『虧本』現象,這也是銀行不願看到的。
同時,新房貸細則既要符合央行的大政策,又要在同業之間具有一定的競爭力。所以要制定一個相對完善的細則,還是頗費腦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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