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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蓋喜梅
投資酒店式公寓 小心風險 律師:審查開發商證照是否齊全 業內人士:注意配套細節找准區域近年來,隨著房地產投資的昇溫,一種新型房地產類別——酒店式公寓成為社會投資熱點。在市場上,關於酒店式公寓的宣傳紅極一時,有人甚至提出『酒店式公寓——沒有風險的投資』這樣的說法。日前,本市審理了一起涉及酒店式公寓的民事案件,眾多當事人見證了酒店式公寓投資神話的破滅。
案情回放 1250萬差點打水漂塘沽區居民李先生是位成功人士。2006年1月,他選中了本市某實業公司開發的位於濱海新區的酒店式公寓,一下買了27套,總面積4000多平方米。當時,這些房屋的價格是7500元/平方米,總價達到3400多萬元。李先生認為,受各種利好影響,濱海新區的房價還有上昇空間。
按照地產公司的指示,李先生陸續將1250多萬元房款交付到指定的財務諮詢事務所。令他始料不及的是,那家公司收到錢後,沒有履行《購房協議》,也沒給他辦理相應的房屋備案登記手續。也就是說,李先生無法得到該房的產權證。李先生買房是為了投資,沒有產權證就無法將買來的房子再出售。眼看這麼多資金壓在房子上沒法動彈,李先生將那家實業公司告上法庭。
此案開庭時,出現了一個戲劇性情節:聞聽李先生把地產商告了,十幾個與李先生有著同樣遭遇的購房人趕到法院旁聽。庭審結束後,這些人紛紛向法官反映在投資酒店式公寓上遇到的苦惱。有人提出,這批房子的房號還存在重疊、亂號現象。
法院經審理得知,被告某實業公司由於前期手續不全等原因,無法辦理產權證,根本無法履行與購房人的合同。判被告某公司在原告同意的基礎上,以每平方米不低於9500元的價格將該酒店式公寓整體打包出售給第三方,由第三方繼續辦理未完成的手續。打包出售所得返還購房人已交款項後,再按差價的50%給予購房人補償金。
律師說法 投資注意法律問題連日來,記者采訪發現,市民投資時往往只考慮到投資對象的地點、規模、服務等經濟問題,很少有人提及相關法律問題,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對此,律師認為,酒店式公寓本身是一種商業炒作手段,在法律上缺乏明確的界定。消費者無論購買哪種地產,都應提高鑒別能力,以下事項必須注意。
消費者購房時首先應審查開發商證照是否齊全,其一為土地使用權證,其二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其三為施工許可證。這些證照都是開發商必須出示的,決定了開發商是否能為消費者辦理產權證。其次,消費者還應該看看開發商有沒有銷售許可證,重點審查一下對方土地使用權的性質。只有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可視為沒有使用年限限制,其他用途用地都有年限限制。
鑒於酒店式公寓的特點,律師稱,購房人還應該注意其所購房產是否完整,因為辦產權證是以完整的一套房產為單位辦理的,如果所購房產並非完整的一套,會影響產權證的辦理。另外,與相鄰房產的關系也得注意,如果前期購買時埋下隱患,會引起以後鄰裡權屬糾紛和權益糾紛。
業內人士 不能聽信一面之詞投資酒店式公寓如何回避風險?業內人士自有說法。本市世紀泰達酒店營銷總監翟智慧女士認為,市民投資時,必然期待豐厚的回報。本案中,資金無法及時回籠、利潤無法獲取,打擊了投資人的信心。因此,投資時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自我保護。
作為一個對酒店式公寓頗有研究的業內人士,翟智慧給本報讀者支了招:第一,要充分了解開發商的資質,不能聽信售房員的一面之詞。消費者登錄市房管局的政府網站就可以查到每一個房地產項目的銷售許可證號。這些許可證號經過嚴格審核纔能拿到,消費者通過政府把關,可以把一些違法開發商拒之門外;第二,要對要投資的酒店式公寓的區域有所把握。酒店式公寓坐落的區域決定了它是否有穩定的客源,也就決定了其未來出租率的高低。另外,項目本身的品質也很重要,酒店式公寓的整體氛圍、定位乃至物業管理都會影響將來的出租率;第三,還要注意細節處理。大到酒店的設施配套是否完善,小到房間內的設施是否符合未來承租者的需求,甚至飲水機、熱水壺的配置都很重要。總而言之,從使用者的角度考慮投資,肯定不會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