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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現違法違規積分按3分、6分及12分三個分段。3分時對其進行約談告誡。6分時提示有關協會對其慎重考評。12分時暫緩機構續期備案和其新設分支機構的初始備案半年,將其違法違規行為向社會曝光2年。
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積分分為3分和6分兩個分段。3分時對其進行教育,將其違法違規行為向社會公示1年。6分時對其進行核查,暫停注冊1年,將其違法違規行為向社會公示2年。
房地產經紀人和經紀機構的記分周期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記分周期屆滿,機構及人員的年度記分清零,重新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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