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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近期制定出臺了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四個管理辦法,四項新政策通過一系列的措施使更多群眾受益。新政策的實施,對市民究竟有哪些實實在在的好處?打算申請廉租房的市民又要注意那些問題?日前,市國土房管局的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詳細解答。
-廉租房四大重要政策 符合配租條件新增三類家庭非拆遷家庭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住房困難的"孤老、大病、重殘"家庭;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條件的市級以上(保持榮譽)勞動模范家庭;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中住房困難家庭。
符合條件家庭原住房處理分兩類申請人(含配偶)為現住房產權人或承租人的,與其長期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可一同配租。申請家庭須將原住房無償交區房管部門管理使用。
申請家庭戶籍在《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下發之前落於近親屬住房的,近親屬家庭成員達成一致意見,可與申請家庭共同配租,並將原住房無償交區房管部門管理使用。父母、子女之外的近親屬不同意共同配租的,申請家庭可單獨配租廉租住房。申請家庭戶籍雖落於父母或子女住房處,但未與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且在外租房居住兩年以上的,可單獨配租廉租住房。此類申請家庭須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落戶情況說明》、《天津市房屋租房登記備案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租房證明材料。
一居兩居看人數享受配租停補貼2至4人家庭配租一居室單元住房,5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二居室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家庭,申請實物配租且符合條件的,自區房管局向其發放《天津市廉租住房配租通知》次月起停止發放租房補貼。
『特殊變故』納入補貼范圍申請更簡便因『重大疾病等特殊變故』導致原房屋置換、變賣2年以上的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
申請租房補貼的家庭由戶主或由戶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家庭戶口簿、現住房權屬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等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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