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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一般業主在購房時已將契稅等費用以綜合辦證費的形式交給了開發商。業內人士表示,購買普通商品房契稅是1.5%,按照一套房子總價80萬元來計算,契稅便達到1.2萬元,100套房子就要120萬元。辦證費對開發商來說,等於無息貸款。一些資金比較緊張的開發商,有資金時會優先考慮支付工程款,以保證樓盤施工順利進行,更快地回籠資金。。與此同時,如果一個開發商積壓的房產證太多,可能是其資金緊張的表現。
業主辦證費被『私吞』事實上並無硬性規定,要求小業主購房時一定要把契稅等交由開發商代繳。只是在實際操作中,購房者更習慣將辦證等相關事宜一並委托開發商代辦,以綜合辦證費的名義一次性繳清。開發商並非全都是自己辦理,也可能委托代理機構辦理。因此,業主的辦證費也可能是被代理公司『私吞』,甚至若代理機構已倒閉,辦理房產證的費用便成了一筆扯不清道不明的賬。
對於逾期不領房產證的開發商,政府有何處罰措施呢?據有關人士介紹,目前政府部門仍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對開發商進行處罰,只能通過行政手段督辦。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潘永茂律師認為,這是一種涉及開發商與小業主之間的民事行為,法律上不應該作出授權政府罰款這樣的特別規定。
有關部門提醒,已交納稅費給開發商但未領取房產證的業主,應及時跟蹤開發商的辦證進度,也可到有關部門查詢開發商代繳稅費的情況,積極維護自身利益。如果相關的收據齊全,小業主可繞過開發商,自行往廣州市房產交易登記中心領取房產證。相關的收據包括:業主能出具已交納契稅等費用給開發商的收據,並查到開發商已將這部分費用繳交給政府部門的收據。
考慮辦證稅費前置據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廣州市辦理房產證采取稅費後置的方式,就是先把房產證辦好,等契稅等費用完善後即可領證。為加速辦證,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早已實行了電子辦案流程監控,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宗案件是拖延辦理的。
但部分開發商拖延繳費致使房產證積壓,有關部門表示將積極推進房地產交易登記的稅費前置工作,也就是受理交易登記業務前,申請人必須繳清相關稅費,以徹底解決此類問題。
建議業主起訴開發商解決對於已辦好房產證開發商卻逾期未領取的,廣東博厚律師事務所主任詹禮願給了業主兩個建議。首先業主看到公示名單後,督促開發商履行辦證的義務,並可按照合同約定的逾期辦證條款,索取違約賠償金。第二,開發商的欠款不應該連累業主拿證,業主可以直接找辦證部門說明情況,要求相關部門先發證給業主,然後再由政府向開發商追繳欠款。有專家認為,如果是由於契稅未交導致房產證無法領出,業主與開發商協商後,對方仍無限期拖延領證事宜。如果業主比較著急,可以考慮先自行繳交契稅,把房產證領出,再上法院告開發商。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一般來說,業主為省麻煩都不會自己去交辦證費用,因此希望政府能設立專門的監控賬戶,讓業主在購房時將錢直接打入,以防被開發商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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