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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門?當一響,我就損失了十幾萬哪,到現在我都沒拿到自己房子的鑰匙,我還需要負責嗎?』阮某坐在被告席上,吐露心中的懊惱與無奈。原來,由於阮某一時疏忽,把樓下吳某的房子當成自己女兒的新房,還煞費苦心地裝修了一番。日前,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弄錯上下樓層,導致裝修出錯的民事案件。
事情要從2006年3月說起。阮某為其女兒在錦城綠島花園購買了一套新房。正准備辦理交房手續時,阮某認為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便提出解決問題後再拿房屋鑰匙,而此時新房尚未安裝好門牌號。此後,當阮某再次來到綠島花園時,物業公司一位王姓工作人員熱情地帶著他去看房,並將一把裝修鑰匙交給了阮某。
這『新房』到手了,阮某也沒留意門牌號(當時也沒門牌號),就開始裝修。只是裝修還沒結束,門鑰匙不小心被弄丟了。於是,物業公司幫助更換了房門鎖芯。四個月後,房子裝潢一新,阮某和家人樂呵呵地置辦好家具,入住新居。
然而,阮某一家在新房入住了三個晚上,水、電公司抄表員上門,意外地察覺到業主名字與阮某不符。『房子弄錯了?我把樓下的房子當做自家房子裝修了?!』此刻還在安徽的阮某聽說後,立即包車趕回臨安。
隨後,在去年3月,阮某樓下的真正業主——吳某,發現自己的鑰匙怎麼也開不了房門……『我的新房子怎麼被人給裝修了?』見此,吳某當場傻了眼。
事發後,阮某主動找吳某和物業公司多次協商未果。吳某一方則一紙訴狀將阮某及其女兒、物業公司一並告上了法庭,要求阮某及其女兒停止侵佔房屋行為,把房屋騰空交還給他,並要求阮某和他女兒以及物業公司賠償相應損失。
庭審過程中,原告、被告對這起意外發生的事情並無爭議,雙方圍繞該由誰承擔責任及如何承擔責任展開了激烈的爭辯。法庭上,阮某也顯得很坦誠,他表示願意將花費了16萬元裝修的房子歸還給吳某,但吳某及物業公司需有一定的補償。最終,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意見後,法官宣布擇日約請雙方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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