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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黨的十七大關於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以市委九屆黨代會『富民優先、民生為重』的總政策為導向,廣州市委、市政府在一年前出臺『惠民66條』後,經過歷時半年多的調研、測算和准備,再次出臺《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若乾問題的決定的補充意見》(以下簡稱『惠民66條』補充17條)。
『惠民66條』補充17條涉及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新農合、醫療救助和住房保障等七方面內容,其中社保舉措大大擴展了養老、醫療保障等覆蓋面,將原未享有保障的人員納入保障體系,惠及約294萬人次;同時對已出臺政策加大力度,提高保障水平,惠及約1254萬人次。預計17條全部實施後,受惠人數合計約達1548萬人次。
新的惠民政策出臺之際,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民政以及國土房管等牽頭實施部門以及專家對涵蓋補充17條的7項民生目標作出權威解讀,以求新民生政策為群眾所知,為群眾所用。
一、進一步完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權威解讀:力爭全面實現『老有所養』1.積極推進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已於今年4月出臺,適用具有本市戶籍、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的以下兩類人員:第一,在城市規劃區內(含縣城、鎮政府所在地)因征地失去1/2以上農用地的人員;第二,在城市規劃區外經征地後,被征地農戶人均耕地面積低於所在區(縣級市)農業人口人均耕地面積1/3的人員。籌資模式是以個人繳費為主,村集體經濟予以補貼,政府給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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