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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著新樓盤卻不能入住,因為開發商瞞著業主將商品房改成經濟適用房。『我的商品房咋成了經濟適用房?』昨日,西安元豐·怡家小區百餘業主怒討住房。
買的是商品房開發商卻拿出經適房2006年10月14日,高先生與陝西元豐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決定購買位於西安市東元西路元豐·怡家小區的一套建築面積為88.1平方米的商品房,隨即交了6萬多元的首付款。協議約定2007年10月1日前交房。之後,同許多購房人一樣,高先生盼著住進新房。然而開發商並未如期交房,之後,高先生和其他業主不斷催促開發商交房。『房子早都蓋得差不多了,為啥不交房?』在業主焦急等房之際,傳來一個消息:開發商陝西元豐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大家早已購買的商品房改成了經濟適用房。
開發商稱,如果具備購買經適房的條件,則可購房;如果不具備,則按照協議約定退房款。這下急壞了許多業主,因為大多數人是外地人,而且並不屬於住房困難的家庭,所以不具備購經適房的條件。
業主找到開發商後,對方拿出了由西安市發改委、規劃局、房管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下達2007年元豐·怡家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計劃的通知》,大意是:經2007年4月25日西安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設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將陝西元豐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報送的元豐·怡家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計劃列入2007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
業主認為開發商涉嫌欺詐『我們不要退款,我們要房!』高先生激動地說,為了這套房,他等了一年多。8月9日,焦急的業主們再次找到開發商討說法,對方約定13日答復。昨日上午,百餘業主依約來到售樓部後,卻被告知公司領導不在,無法答復。
在元豐·怡家小區,記者看到有兩棟住宅樓已拔地而起,主體基本完工。望著新樓盤卻不能入住,業主鄧先生氣憤地說,為了等房結婚,婚期一拖再拖,如今依然結不了婚。業主們認為開發商用他們的房款蓋好了房,卻私自改變了樓房的性質,導致大家無房可住,是欺詐行為。
記者昨日下午來到售樓部,仍被告知領導不在。記者撥通陝西元豐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負責人劉建華的手機並表明身份,對方卻掛斷了電話,之後多次撥打其手機,均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記者耿彥紅)
-相關政策《西安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中規定的購買經適房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包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2.無房或住房困難家庭;3.符合市政府確定的中低收入線標准;4.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