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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經適房貨幣補貼實施細則出臺,開福區率先試點面向全市提供1000個補貼名額
星辰在線8月15日訊(記者潘昭暉)長沙經濟適用房推行住房貨幣補貼政策,吸引了眾多關注的目光。昨日,《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審批操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操作規程』)終於正式出臺,對相關事宜進行了細化和明確。同時,經適房貨幣補貼將率先在開福區試點啟動,首批可向全市1000戶家庭提供補貼,符合條件者均可申請。
門檻: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據了解,貨幣補貼申請對象主要有兩類。一是家庭申請人,包括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另一類是指年滿30周歲以上未婚人員,包括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兩類申請人必須符合3個條件,即具有長沙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長沙上年度城區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補貼對象的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長沙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行動態管理。過去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補貼。棚戶區、片區改造等重點工程拆遷戶申請經適房貨幣補貼的,其被拆遷房屋產權面積應低於45平方米,且再無其他住房。
標准:每戶最高可補8萬元長沙經適房貨幣補貼標准結合商品房與經適房差價、國家規定的經適房保障面積確定。2008年補貼標准為低收入無房家庭購住房後每戶補貼8萬元,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棚戶區、片區改造等重點工程拆遷戶中享受經適房貨幣補貼的家庭購住房後每戶補貼5萬元。今後每年由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布執行。符合條件對象(含原已經審批的經適房申購對象),可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申請登記,填寫經適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社區、街道、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實行三級審核,市住房保障部門應通過入戶調查、查閱相關部門資料及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在戶籍地及居住地社區予以公示,有工作單位的還應在工作單位公示。
結算:補貼劃至指定銀行賬戶領取了《補貼憑證》的保障對象,可在長沙市規劃控制區范圍內,自主選購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但戶型建築面積最低不少於45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一年內未購買住房的,《補貼憑證》作廢。今後還需要享受經適房貨幣補貼的,依政策重新申請。
選購期房、現房或二手房的市民,在簽訂買受合同辦理相關核對手續後,可憑《補貼憑證》按補貼標准數額衝抵購房款。補貼金額由市房產局審核後直接劃撥至開發商指定銀行賬戶或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
產權: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利用貨幣補貼購買的房屋,其產權性質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其房屋產權證上應標注『經濟適用住房』並注明享受貨幣補貼金額。購房時應繳交的產權交易稅費均按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執行。
通過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上市交易時,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也可由產權人全額退回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款項後,變為完全產權,增值部分無需交納相關費用。領取經適房貨幣補貼購買住房的,如需再購買其他住房,必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所收回的補貼資金劃入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專戶。
據悉,在操作規程實施前已申請並取得購買經適房資格(有效期內)的購房申請人,可繼續購買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設的經適房;選擇申請享受經適房貨幣補貼的,應當按照本細則規定重新申請。
長沙市房產局將建立房源信息庫,定期發布提供給經適房保障對象選購。供選房源必須是城區范圍成套商品房或二手住房,並能提供預售許可證或二手房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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