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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獲悉,省城調整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淨收益分配辦法。根據規定,土地出讓淨收益的50%用於固定支出,10%用於廉租住房保障。
土地出讓淨收益為土地出讓總收入依次扣除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讓成本、上繳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後的餘額。濟南市規定,從土地出讓總收入中提取5%,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於土地收購儲備。提取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後的土地出讓收入,用於撥付土地征用和拆遷補償費、土地開發費、土地出讓業務費等成本性支出。提取國有土地收益基金並支付土地出讓成本後的土地出讓收入,則要扣除財政部門上繳中央和省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在分配方面,濟南市規定,土地出讓淨收益的50%用於固定支出,50%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固定支出中,土地出讓淨收益的20%用於農業土地開發,10%用於廉租住房保障,5%用於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5%用於一般預算支出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0%設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統籌用於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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