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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區縣政府,市府各委、辦、局要支持配合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履行法定職責。此前,國土資源部已明確將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與市房地資源局作為構建保障科學發展土地管理新機制的共建試點基地。
通知指出,各區縣政府要自覺接受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土地執法監察情況、土地管理審批事項和土地管理法定職責履行情況以及國家土地宏觀調控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等方面的監督檢查,主動匯報溝通工作,及時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要求,如實向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提供相關材料,不得推諉和瞞報。對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交辦的信訪、舉報案件,要及時依法依規組織調查處理,並及時報送調查處理結果;對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在土地督察中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意見、督察建議,切實做好整改工作,並及時將整改情況報市政府同意後,報國家土地總督察和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
通知明確,對市政府審批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事項,以及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由市房地資源局定期向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報送,並對提出的審查意見主動說明情況,完善有關資料。通知還要求,確保構建保障科學發展土地管理新機制的試點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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