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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部門機構僅有微小調整,但『三定』後的國土資源部(以下簡稱『國土部』)卻在通過土地規劃和管理控制來加強自己參與宏觀調控的能力。
在7月27日結束的全國國土資源廳局長座談會上,國土部人事教育司司長王瑞生對該部『三定』方案的內容進行了通報。在這個僅涉及8處變化的方案中,新增設調控與監測司和國家土地總督察的編制兩項調整尤為外界關注。而加強國土規劃、強化宏觀調控職能則成為此次國土資源部最為重要的調整方向。
據國土部內部人士透露,雖然機構改革方案已於7月10日獲批,但調控與監測司的人事方案尚未最後敲定,部內涉及調整的各司局仍在調整當中。
而在此次座談會上,國土部各級領導的講話無不透露出同一信息:一系列從緊的土地政策在今年下半年並不會有所放松,但居住用地供應,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用地將成為建設用地中的優先保障對象。
增強宏觀調控職能據本報獲得的國土部三定方案顯示,此次增設調控與監測司是基於此前國務院對國土部作出的有關『加強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的要求。此外,方案還明確了國土部將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並『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
同時,國家土地總督察也被寫入『三定』方案,進一步理順了國土部與國家土地總督察的關系。
方案顯示:『國家土地總督察對國務院負責,委托國土資源部組織實施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向地方派駐9個國家土地督察局。』同時,方案還明確了在國土部內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正局級)及其主要職責,並對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行政編制予以明確。
事實上,對國土政策如何參與宏觀調控的研究在過去幾年一直進行,早在200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章節中,便強調要繼續把好土地審批和信貸投放兩個閘門。自2007年以來,嚴控規劃用地以及推行土地督察制度也一直是國土部門參與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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