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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提取還貸人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江門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供樓存折、借款合同、身份證、婚姻證明、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信息情況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還貸申請,並簽訂《江門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委托協議書》。
第二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報送的資料進行審查,審批提取還貸申請,提取還貸人持審批後的資料到承辦銀行。
第三步:承辦銀行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的意見,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劃轉相應金額至指定的還款賬戶用於歸還當期應還貸款本息額,直至委托失效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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