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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市場活躍,中介公司店面繁多,業務人員素質良莠不齊,買房風險和成本加大。俗話說『買的沒有賣的精明』,即使客戶懷著100%的警惕心裡,神經高度緊張,還是很難擺脫各種各樣的購房陷阱,凱盛經略專家教您兩招,來擺脫購房『定金』損失的風險。
交定金要看房本,明確房產的詳細信息。張小姐和中介公司一起看了朝陽區一套二手房,感覺還不錯,在中介公司職員的極力推薦下,當即交了兩萬元定金。
可是等到最終和房主簽訂買賣合同時,卻很是氣憤,看房時中介公司說房子是2005年的,可是房本上卻明明寫著2002年,當張小姐向中介討說法的時候,中介公司卻說,建築年代是2002年,使用年代確實是2005年,沒錯呀,房主就是那個時間搬進去入住的。房本的面積和中介報的面積也相差2平米,這樣算下來單價每平米高了將近300元,與其他單元相比缺少了價格優勢,張小姐很氣憤,想不買了,要求退還定金。
中介公司卻說:『不買的話定金不退,你自己考慮。』
張小姐諮詢了律師,可律師告訴她:『由於提前中介公司只開了定金收據給張小姐,上面只對房屋地址做了詳細登記,並沒有其他房產方面的相關信息,所以沒辦法要回定金,沒有證據證明中介公司隱瞞的事實。』
專家建議:交納房屋購買定金時,一定要看房本,看和中介公司介紹的信息是否相符,房屋情況和中介介紹的有出入的話,還可以借機『殺價』,謹防由於中介公司刊登房產信息失真,造成客戶違約,損失購房定金。
貸款買房,交定金前最好做貸款預審。
趙先生通過中介公司,看好一套房產,和房主簽訂合同時交了2萬元的定金,中介公司帶他在凱盛經略做貸款,但是由於中介公司不讓貸款顧問和客戶過多的溝通,所以貸款顧問對客戶的信息不太了解。
銀行審批過程時發現,客戶之前貸款買過一套房產,雖然貸款已經還清,可是二次貸款成數降低,不能貸到中介公司承諾的成數,張先生沒有能力增加首付。
最終還是放棄購買那套房產,結果損失了2萬元的定金。
專家建議:信貸緊縮,審批嚴格的背景下,客戶無法准確了解自己是否能獲得銀行批貸和能夠獲得多少貸款,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前,最好能做貸款預審批,拿到銀行的貸款預審批函後買房,目標更加的明確,同時擺脫了簽完合同後,由於貸款未批或批貸額度不夠而違約,損失定金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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