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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購房滿3年時,可以無理由選擇退房,公司按照原購房款的110%倍支付給購房者,確保客戶物業保值增值,真正實現0風險購房!』近日,河南省鄭州市江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江山公司)在中原首推『110%倍無理由退房』,作為該公司位於鄭州經三路與農業路交會區域的江山商界的營銷策略,引起喧囂一片,這雖然在國內不是首創,但在中原房地產界仍是履新之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7月中下旬表示,目前房地產行業的調整仍處於中場階段,這表明,關於房地產市場的調整還在繼續,市場的『冷』氛圍還將繼續籠罩著房地產市場。那麼,這種營銷模式能否在中原房企的『救市』論中掀起一陣『狂風』呢?
無理由退房搶灘中原還沒有走進江山商界售樓部,就看到了該公司懸掛在位居經三路與農科路交叉口東南角的江山商界花崗岩外立面的廣告:『110%倍無理由退房,投資0風險』,這是繼北京等一線城市之後,在鄭州這樣二線城市首次出現無理由退房之舉,但與一線城市不相同的是,這一次提出的退房期限時間跨度長達近三年,退房補償額度在全國的『退房運動』中也極為罕見。
據該公司營銷總監胡素芹介紹,這是公司現階段推出的一個銷售政策,客戶如購買江山商界寫字間,在簽訂購房合同時,簽訂一個購房補充協議:客戶購房滿3年時,可以無理由選擇退房,公司按照原購房款的110%倍支付給購房者,確保客戶物業保值增值。
『現在市場環境下觀望的情緒比較嚴重,包括老百姓的觀望和開發商的觀望,老百姓觀望的是房價是不是還要下降,會不會今天買了明天還降,就像股市中的抄底,現在是不是最佳時機?110%倍無理由退房,實質是一種保本回購策略,保障購房者的本金安全和收益,外加10%的最低增值收益,以此打破客戶觀望的心態,給予客戶投資信心和保障。』 7月27日,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顧雲昌(顧雲昌博客,顧雲昌新聞,顧雲昌說吧)在鄭州參加『2008中原首屆房地產投融資論壇』時,對無理由退房做出上述表示。
現場銷售人員給記者算了一個置業計劃表:一個面積為100平的寫字間,單價6000元,總價60萬元,三年後客戶提出退房,開發商將支付66萬元,多收益6萬元,另外若是投資客戶,按照現在保守租金1.2元/平方米/天計算,每平方米每年可收租438元,年收益率7.3%,加上退房收益可達到10%以上。據江山商界銷售人員反映,這樣的策略出來後,市場反應還不是非常強烈,但來現場諮詢的客戶意向都非常認同這種保障,『幾乎每天能夠成交五六單』。
盡管如此,江山公司策劃部經理趙剛表示,與此銷售模式推出之前的預期還是有一定差距。
能否救市?在賣方市場下,營銷不再是難題,但是目前的情況給市場營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為了打消消費者的疑慮,居易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打出『保本回購』的廣告,提出三年後如果業主不要房子,可以要求開發商按118%返還本金。這與江山的無理由退房有異曲同工之意。
那麼,《無理由退房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嗎?鄭州金博大事務所一位姓王律師指出,凡買賣雙方自願達成的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無理由退房協議書》在這裡充當了購房合同的補充協議。他同時提醒購房人,注意補充協議條款不要和購房合同衝突,以免發生糾紛。
但是,『無理由退房不可能具有普遍性。我們的110%倍無理由退房的原因,首先就是經三路房產的抗跌性,從大勢上講,寫字樓產品增值幅度都在5%以上,其次就是經三路的成熟度,經三路,別稱財富大道。沿街10餘家銀行機構和保險證券機構,都在經三路兩側點兵布陣。其成熟度絕對高於CBD,成熟度決定價格抗跌性。』胡素芹說。
河南省房地產業商會秘書長趙進京認為,無理由退房是開發商為了促進銷售的一種宣傳手段,同時開發商想以這樣的表態說明自身對房地產市場未來走勢和項目品質的信心。『提出無理由退房,實際上是開發商在賭未來的房價還是往上漲的,也是給市場一種信心。』他認為,在中原樓市相對『冷』的情況下,開發商已把促成交易變成目前的工作任務。降價、送車、送物業、房價下跌後的再補償以及眼下出現的無理由退房,都是開發商的銷售手段。
趙進京指出,無理由退房不會成為中原樓市的普遍現象。針對有人擔懮的萬一開發商只是想快速銷售、最後不退房的疑慮,有關人士認為,如果房價漲了,開發商還願意退房,這樣的銷售承諾開發商的風險要大過消費者,而萬一開發商違約不退房,買房人至少還有房子在,這也是實實在在的東西。對於無理由退房在救市方面起到多大作用?趙進京表示,這個事情目前還不方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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