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開發商的強力壓制下,長沙、成都、重慶、南京等二線城市開始在當地政府的主導下,展開了一輪毫無意義的救市活動,開始了殺敵八百、自傷一千的惡作劇。導演這場惡作劇的其實不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只是表演的木偶,幕後的牽線人是開發商。一旦這些措施全部落實,後果將是嚴重的。
讓我們先來看看地方政府如何『救市』?
成都市辦公廳日前下發了《關於促進房地產業恢復發展扶持居民安居置業的意見》,從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成都購房可享受多重優惠政策。因房屋垮塌或受損有安全隱患,需要購買商品住房的,可享受首次購房的信貸優惠政策。同時,凡在成都市購買7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入戶手續。《意見》明確,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稅的地方所得部分給予全額補貼;購買其他商品房和已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稅的地方所得部分給予50%補貼。『購買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30%調整為20%,貸款最高額度由25萬元調整為30萬元,貸款最長期限由20年調整為30年。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也可在成都市申請住房公積金按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同時,鼓勵盤活利用已出讓地塊,對已按招、拍、掛方式出讓的經營性用地,可延長地價款的付款期限,不計滯納金等。
7月22日,長沙市人民政府出臺《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若乾意見》。政策一:城市無房困難戶可獲8萬元購房補助;政策二:二手房交易稅調整為1.1% ;政策三:多項房地產稅費減免或延遲收取;政策四:公積金貸款首付降為20% 。
南京市國土局『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土地市場平穩發展』,將出讓的土地規模從原先的200畝左右降低到100畝以下,並將土地出讓金付款期限延長到一年。
7月12日,在中國(重慶)民營經濟發展論壇上,重慶市常務副市長黃奇帆公開披露,重慶市政府將投入百億資金收購市面上的中低價商品房用於拆遷戶安置,拆遷居民購買安置用房每平米只要2000多元。黃奇帆表示,這部分商品房屋的收購價格不高,一般在市場價格的基礎上打八折、九折,甚至更低。『按常規政策,安置房是免稅的,是不收土地出讓金的,是減免配套費的,所以其價格比經濟適用房還優惠。政府收購的一級市場上的商品房已交了各種稅費,政府入庫的費用會退——不是退給房地產開發商,而是退給安置對象。這樣,安置對象實際承受的購房價格應該在2000元以內。』
從這四個二線城市的就是舉措來看,一個核心內容就是為開發商尋求資金支持和激活購買。為了做到這兩點,地方政府不惜大開口子,以公積金購買的名義降低首付,延長貸款時間;有的更是赤裸裸的以為無房困難戶購買商品房的名義提供現金支持,試圖讓商品房保持現有價位,造成市場興旺的假象。
在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的抑制下,各地樓市均發生了一些變化,這些變化有三個基本特征:一是炒家被逼出了市場,樓市泡沫正在被有效的剔除,有效地化解了金融風險,同時,也發生了土地流拍、成交清淡的局面;二是在中央政府的督促下,社會保障性住宅正在納入政府的規劃體系之中,二線城市的住宅供應結構正在發生變化,商品房壟斷市場的局面正在被破除;三是市場已經由賣方市場走向買方市場,廣大中低收入階層剛剛從樓市的發展態勢中,看見了一絲微茫的希望。
本來在目前這種市場層面下,地方政府理應擴大社會保障住宅的供應面,回補我們已經缺失了十多年的保障住宅,將過高的房價抑制下來。然而,地方政府一談救市,首先想的不是需求方的要求,而是供給方的資金鏈,這是一種莫大的悲哀。成都市政府更是肆意提高首付、提高貸款時限、提供信貸契稅優惠等非常手段,試圖刺激購買,結果如何,不得而知。
所有違背經濟規律的行為必將受到懲罰。不管是一線城市還是二線城市,一個已經由賣方市場走入買方市場的過程,一旦受到市場的確認,就不是那麼容易改變過來的,更不是地方行政長官所能作為的。我們必須遵循經濟規律,顧全大局,配合中央政府全力抑制通脹的努力,實現經濟的健康運行。可是,我們看見的是什麼呢?重慶拿出一百個億,從開發商手上購買商品房去解決安置群體的住房問題,盡管政府的出發點冠冕堂皇,但是,誰信裡面沒有貓膩?長沙市政府不去積極推進社會保障住宅的建設,而是拿出一戶8萬元錢,也是去購買商品房,美其名給予無房困難戶的補助。開發商賣不動的房子全被我們的政府買了下來,再用補貼的形式,賣給我們的中低收入群體,這樣的運作是一個政府的作為嗎?我看不是。
地方政府不是不能救市,而是應該怎麼救。再說,二線城市房價不管怎麼下跌,也遠遠沒有深圳下跌的厲害。那麼深圳市政府是怎麼救市呢?在三年推出9.71萬套社會保障住宅的情況下,再用五年的時間新增14.7萬套社會保障住宅,這樣纔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房地產的深層問題,確保民生。看看我們二線城市,整個一個是在破壞市場次序,不僅違背市場規律,還在滋生腐敗。這不是繁榮一方經濟,而是試圖讓高房價死灰復燃,重新衍生樓市泡沫,於地方經濟同樣是不利的。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