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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襄樊市房產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紮實推進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有關指示精神,把構建和諧人居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結合襄樊市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提出並試點推進經濟租賃住房建設,構建更加嚴密、覆蓋面更廣的住房保障體系。
住房保障的『盲點』
經濟租賃住房就是低租金的周轉性保障住房,其實質是為將來有可能購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過渡性居住房屋,表現形式是低租金的周轉出租房。資金來源可以從市財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民間參與投資等多方面籌集,建設及運營方式可采取靈活的市場機制。
我們把承租對象原則設定為人均收入在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60%以下的並且無住房的家庭,其租賃期限為2年,最長不超過5年,在租賃的前2年給予適當優惠,以後按照市場租金出租,體現經濟租賃住房的過渡性。
襄樊市的住房保障制度工作是2006年開始的,在兩年多的實踐中,我們發現,現有的住房保障體系沒有涵蓋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之間的一部分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保障,出現了一個『夾心層』。
現行的住房保障體系是把中低收入家庭劃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保障范圍之內,可是這一部分群體中有大部分人買不起房子,而且由於廉租房的門檻設置得比較高(雙困戶),覆蓋的面太小,他們也不符合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圍,這部分中低收入群體成了政府住房保障的『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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