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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建的普通住宅,必須完成裝修後纔能交房給購買者??這是《深圳市建築廢棄物減排與利用條例》(草案修改建議稿)擬作出的規定。昨天,在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分組審議該條例草案修改建議稿時,這項規定引起爭議。
目的 避免二次裝修造成浪費著眼於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深圳市建築廢棄物減排與利用條例》(草案修改建議稿),是第二次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與一審稿相比,條例二審稿將適用范圍從特區內擴大到特區外,並明確規定實行建築廢棄物分類管理制度、建築廢棄物排放收費制度、建築廢棄物減排與利用資金扶持制度等,要求市政府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不少於上一年建築廢棄物收費總額的資金,用於支持建築廢棄物的減排和回收利用活動。
引人關注的是,《條例》(草案修改建議稿)明確規定『推行住宅一次性裝修。普通住宅的建設單位應當直接向使用者提供裝修成品房。裝修標准由市主管部門在本條例頒布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另行制定。』並規定,『政府投資的辦公場所裝修完成後八年內不得重新裝修。』以限制政府辦公樓重復裝修。
據了解,國家建設部在《關於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若乾意見》中,明確提出『加強對住宅裝修的管理,積極推廣一次性裝修或菜單式裝修模式,避免二次裝修造成的破壞結構、浪費和擾民等現象。』深圳市國土房產局在《關於推進住宅產業化的行動方案》中也提出,強力推進住宅一次性裝修,力爭2010年底前,實現全裝修住宅銷售率100%。
爭議部分委員擔懮實施效果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市人大常委會經濟工委將普通住宅『一次性裝修』寫入法規。但在昨天的審議中,委員們意見並不統一,有的認為應大力推進實施,有的認為該項規定執行難度太大,還有的指出應當把個性化裝修與一次性裝修結合起來,滿足購房者需求。
『贊成這一規定。』董小明委員說,目前,住宅重復裝修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甚至擾民的狀況十分嚴重。與國外先進城市比較,這是深圳城市管理的落後環節,通過立法,加以促進很有必要。《條例》還可更進一步對所有建築的裝修都加以明確限定,包括舊房的再裝修等。
一些委員雖然贊成,但對實施效果如何表示擔懮。王玲玲委員指出,開發商直接提供裝修成品房,方向正確,但難執行,缺乏約束力。在住宅裝修個性化,而且商品住宅轉手率很高的今天,要推行一次性裝修,須出臺配套的具體措施,纔可操作。林源昌委員認為,推行住宅一次性裝修,任務艱巨,需要有關方面的配合,還要加大宣傳爭取老百姓接受,並要加大對開發商的約束。
另有一些委員則認為,這一規定要求太高,應慎重研究。劉朝輝委員建議,能不能改為從裝修的次數上累加增收建築廢棄物排放費的比例,以達到控制裝修污染的目的。王大平委員認為,可以將個性化裝修和推行一次性裝修結合起來,對一次性裝修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
釋疑『一次性裝修』並非指不能再裝修
眾所周知,現在市場上銷售的普通商品房,大部分都沒有進行裝修,而是直接將毛坯房交付購房者後自行裝修。『一次性裝修』規定如果寫入法規,將給深圳的房地產市場帶來重大影響。不少消費者也許要問,『一次性裝修』是不是意味著買房後將不允許再裝修?
針對購房者的疑問,起草該法規的市人大常委會經濟工委副主任梅愛民表示,『一次性裝修』並不是說購房之後就不能再次裝修,住戶根據自己的需要也可再行裝修。但根據目前的調查看,大多數購房者購買已經裝修好的商品房後,很少會再次裝修或者只進行小規模改造。因此,這項規定可以大大減少裝修污染,減少建築垃圾的產生,對社會環境有好處。同時,入住前統一提前裝修還可降低住房成本,減少噪音污染,對消費者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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