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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接到寫有兒子姓名的通緝令,60多歲的老太太當場暈倒,她老伴的腦溢血病情加重。等緩過來神,他們發現,這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售樓廣告,讓兒子推薦周圍的有錢人買房,推薦成功就獎勵2000元的家用電器。
今年5月29日,在開封市尉氏縣朱曲鎮黃鴻村三組,60多歲的屈女士和老伴老黃正在收拾家務,發現門縫裡塞進來一封『信』。屈女士看到『信』正面寫著兒子黃明華(化名)的名字,左下角顯示有『懸賞通緝令』五個大字。沒等老伴過來,屈女士就暈倒在地上。老黃一看,也捂住頭,蹲在地上,念叨著兒子出事了。
在鄭州某物流公司打工的黃明華趕回老家後,看到二老呆坐著,手裡拿著『通緝令』。他打開信封,裡面其實是鄭州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廣告。上面寫著『懸賞通緝令』,左右兩側分別有3個人頭素描,『很像通緝犯』。
該廣告上顯示,房產公司『「通緝」的對象是年齡28歲到60歲之間,思維敏捷、經驗豐富,且從事私營、投資、行政、金融等行業的成功人士。請全城人士接此通緝令後,立即部署查緝工作,發現該部分人員後,詳細諮詢查問,並速告某售樓中心。對於舉報有功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價值2000元的家用電器一臺。』
7月15日,黃明華將該房地產公司告到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要求該房地產公司公開向其道歉,消除不良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0000元。管城區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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