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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拐點』的出現,首要原因是『炒地』已無多大油水。按理說,把錢投向土地是最保險的,土地應有穩定金融的積極作用。但我國土地的出讓權主要在市縣級政府,地方政府賣地後把錢存到銀行;銀行錢多了就要貸出去;企業貸了錢,再買地。如此互相推波助瀾,土地『招拍掛』終變成了『拼高價』,『天價地王』蜂起。同樣問題反復出現,表明『閘門』出了問題。
我國的房地產市場目前暴露出來的頑癥,根子在於『土地財政』。目前,地方的土地出讓收益大都超過財政預算的1/3,但這麼大一塊資金並未按規定完全納入預算管理,不在人大監管范圍內。6月初,審計署公告2004年至2006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審計結果,71.18%的土地出讓淨收益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失去監管的土地出讓收益,成了『炒高』地價的『罪魁』。
當前的土地出讓金,主要是農地征用增值收益。按規定,土地出讓金的純收益至少要有15%用於農村,分配要向農傾斜,但實際上多被用於城建開發。結果,貌似『取之於農,用之於市』,實際上在城市裡,除大馬路、大廣場外,廣大市民並未直接獲得多少好處。
有人講,『流拍』頻現將使城建停滯、國有資產流失甚至影響遠期住房供應。事實上,這種說法純屬似是而非。巴菲特說,潮水退了纔看到誰沒穿泳褲。『地王』退潮,暴露的將只是對『土地財政』的不合理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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