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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深圳公布了今後四年的住房規劃,規劃期內將建設各類住房59.7萬套、建築面積4700萬平方米。
根據《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2008-2012)》,各類住房中,計劃建設商品住房45萬套、建築面積3960萬平方米(含舊城舊村改造重建住房面積2000萬平方米);建設保障性住房14.7萬套、建築面積740萬平方米,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房)12.4萬套、建築面積61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2.3萬套、建築面積130萬平方米。
上述住房建設規模主要是基於深圳『十一五』住房建設規劃前期完成情況以及對2008-2012年住房需求的預測,深圳預計今後四年住房合理需求為4000萬-5000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需求為3500萬-4200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需求為500萬-800萬平方米。
同時,深圳規劃今後四年新增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為9平方公裡(不含舊城舊村改造用地)。其中,商品住房用地為7.3平方公裡,保障性住房用地為1.7平方公裡。商品住房用地供應總量中,新批用地4平方公裡,利用存量土地3.3平方公裡,並且5.2平方公裡的商品住房用地應當用於建設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深圳還表示,規劃期內將堅持普通商品住房的主體地位,並積極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包括安排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套數原則上應達到住房建設套數總量的20%以上,力爭2010年基本解決深圳戶籍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並不斷拓寬保障性住房來源,如政府直接投資組織建設、鼓勵企業投資建設、在部分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建、在舊城舊區舊村改造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各類產業園區建設中相關企業集中配建公寓、宿捨;政府向社會統一購租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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