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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記者了解,這套房子雖然是1998年纔建的,但由於原來這個房地產開發商是香港人,屬於掛靠房產,因此他的上一手業主拿到房產證的時間纔兩年,所以房產證出證不滿5年,朱先生還是要繳納相當大一筆稅費——營業稅。具體說,朱先生要繳納的稅費有:
1、契稅:30萬×1.5%=4500元;2、營業稅:30萬×5.5%=16500元(注:這一項本來應該是由原業主出的,但由於原業主采取實收的方式,因此現在也轉嫁到朱先生身上);3、個人所得稅:(30萬-16萬-4500元-16500元)×20%=23800元(注:由於原業主不能提供房產原值,裝修的發票等又找不到,因此只能減去合理的稅費後按買賣差額征收20%,這一項本來也是要由原業主交的,但現在由於實收制度也只能由朱先生付);4、其他費用,包括1、交易費:買賣雙方各3元/㎡,共585.6元;2、勞務費:3元/㎡,共292.8元;3、登記費:80元/宗收取;4、交易評估費:0.5%(按評估價),共1500元;5、印花稅:0.05%,共150元等。
5、中介費:買賣雙方各1.5%,共3%,計9000元。
6、快貸費用:聽說朱先生還辦理了快貸手續,中介和相關公司的收費是6000元。
這樣算下來,朱先生這套房的手續費共計62408元,這樣一筆費用幾乎佔了這套房的20%左右,因此建議像朱先生這樣的客戶,選擇二手房之前一定要關心房子是否已經出證5年,如果沒有,最好不要采取對方實收這種方式,寧可多付兩萬也要各付各稅,因為大部分的稅費實際上都應該是由賣方支付的。
另外目前很多一手新房價格都在往下跌,朱先生如果不急於入住的話,大可以比較一下選擇一些一手新房,畢竟新房的使用年限會比這種二手房長10多年,以後再出手時也會方便和保值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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